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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3 09: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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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应该不存在拖延到选岗阶段才出现这个问题的情况吧。安置地在确定为转业对象填报资料的时候就已经能明确了,具体哪里能作为安置地就两个标准,一是都有哪里符合政策要求,二是符合政策要求的你选哪个。如果说有可能出现疑义的情况,也只能是在对表述的理解上有可能出现模棱两可的那种,这样直接**接收地地方安置部门最终确认就行了。不知道导致问题出现的具体原因,就目前看,应该是确认的安置地与本人意愿不符,那么就两个解决办法,如果本人要求的安置地符合政策,就要求单位逐级申报变更,影响到今年安置了就滞留到明年;如果本人要求的安置地不符合政策就别折腾了,好说话的领导同意滞留到明年换成符合政策的安置地再走算好的了,闹僵了就要求必须按照现在的安置地今年走也没错,强行滞留给处分停津贴都是符合法规的,怎么也是要走了,非给自己添这些不愉快何必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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