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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6515

[政策动向] 转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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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0 10: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嘎子戈 发表于 2016-8-16 17:16
3 p& f& m- r! f$ b3 z同问:中发2016,13号文件是怎么规定的?个中关键内容有没有被领导“贪污”、“截留”了???

0 W& W0 Y1 C/ x/ l, P关于2016年13号文件 ,这个文件是保密件吗?如果不是保密件,可以在网上看到的,也可以在政府网上依申请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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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0 15: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找到,啥内容,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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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0 18:14:42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政策有就怕有人,做不合理的解释,施行不了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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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7 14: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点是对担任师团级领导干部的军转干部可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有安置有困难的地方可安排非领导职务,但要有一定比例领导职务,同时增加的非领导职务明确这些职数是单列、专用。
/ J* `% G+ u3 R' \9 L. `地方行政机关有职数和编制受限,目前,单列、专用情况必须充分运用。国转联(2012)1号文,已明确单列专用,这次只是再一次提出。有兴趣可以看一看中国军事,新闻快讯“一年零四个月,这名军转干部靠什么成为副县长”这篇快讯可以看到:副团职是安排副调研员的,而且是州委组织部副调研员。一年四个月变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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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7 14:59:10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找那东东有用?去年文件规定我必须走人,灵道说我绝对不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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