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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围城》
【很多年前读过钱钟书先生的经典著作——《围城》(还是在课堂上偷偷看的),最近翻到以前写过的读后感,觉得应把这些文章保留下来。】
记得听一个女同学说过,读小说之前最好没有看到由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因为会总是不自觉的把书中的人物和剧中的演员相联系,我就有这种感受,读《围城》时,脑海里仿佛在活生生的上演一部电视剧,他们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出现在我的面前。
《围城》中最令人津津乐道的无异于这句话,原文是这样说的:“慎明道——关于Bertie结婚离婚的事,我也和他谈过,他引一句英国古话,说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苏小姐道:“法国也有这么一句话。不过,不说是鸟笼,说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正如杨绛女士所说,对小说感兴趣就会对小说的作者产生兴趣,对钱钟书的关注正是从《围城》开始的,后来看到朋友在留言册上写道“要立志做一个像钱钟书的读书人”,想必这个人一定非同一般,读完围城感叹他身上的“痴气”,围城里的人物和情节都凭他那股子痴气,呵成了真人实事,他毕竟不是个不知世事的痴人,也毕竟不是对社会现象漠不关心,所以小说里各个细节虽然令人捧腹大笑,全书的气氛,正如小说结尾所说“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令人回肠荡气。
方鸿渐这样一个人物有他的时代代表性,因为钱钟书是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那类人,他们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特性,那时的留学生大多是一些职业尚无着落的青年,赶在暑假初回中国,可以从容找事,因此在船上聚赌的一幕以及方鸿渐受鲍小姐利诱等等都是出于对特定环境的影响。“方鸿渐在欧洲不抄敦煌典子,又不访《永乐大典》,也不找太平天国文献,更不学蒙古文,西藏文或梵文。四年中倒换了三个大学,伦敦、巴黎、柏林;随便听几门功课,兴趣颇广,心得全无“,生活尤其懒散,为了应付固执的父亲,从爱尔兰人手里买了张假文凭,又照了张穿博士制服的照片寄回家,从此以后,方鸿渐成了留德博士,但也给他添了一块心病,这在小说全文中都有穿插,仿佛是一块旧伤疤或是隐私,畏惧让人揭开。
如杨绛所说,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方鸿渐在“三闾大学”里之所以不得意与他的性格和言辞有直接关系,并不因为他的工作态度,他的工作态度还是端正的(且不谈知识水平),当然他的失业和赵辛楣的出逃也有一定联系(这里也许是作者的一个“设计”)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小说里有一个人物韩学愈,和他在同一个人手里买的假文凭(具有可比性),但韩学愈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如书中所说:“男子无口才,就表示有道德,所以哑巴是天下最诚朴的人,也许上够了演讲和宣传的当,现代人矫枉过正,以为只有不说话的人开口准说真话,害得新官上任,训练时个个都说:“为政不在多言”,恨不能只指嘴,指心,指天,三个手势了事。像方鸿渐这样的人撒谎没有韩学愈老练,撒了谎还要讲良心,又没有高松年的地位有权力说真话(尽管他和高松年不同),就注定他只能可怜的受人摆布。正如孙柔嘉在和方鸿渐发生口角时所说:“去年你浪荡在上海没有事,跟着赵辛楣算到了内地,内地事丢了,靠赵辛楣的提拔到上海,上海事又丢了,现在再到内地投奔赵辛楣去,你不是他的走狗是什么?”这些也不全是气话,句句当真,方鸿渐的性格确实太懦弱,这也是孙柔嘉对他的绝望所在。
在方鸿渐的情感历程中,对苏小姐的怕,对唐晓芙的爱,以及对孙小姐的感情可以说是他内心情感的成熟,唐晓芙固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把她嫁给方鸿渐,其实若让他们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若如身陷围城就阐发得更加透彻了。方鸿渐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小姐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这些话都很对,可他终究没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话也可释为聊以自慰的话。
看到小说末尾处,我联想起王朔的小说《过把瘾》,这部作品呢我也同样看过电视和小说,两者有一些相似之处,但杜梅是一个小女人,总爱在情感上醋意大发,又吵又闹,有些不合时宜,她的经历使她的性格偏激,使两人的矛盾激化。而孙柔嘉是个典型的知识女性,她受过高等教育,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方鸿渐“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过把瘾》中的杜梅跟其相比更容易冲动,容易被情感所左右,不及她的心机,由于同为女性,也有着相似的天性:一个年轻女子对自己又羡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会有一种尖刻,杜梅吃贾玲的醋时,会对方炎说:“你不就喜欢她那种类型的吗?圆圆的,跟水蜜桃似的。”而方炎却很巧妙的回应她:“不喜欢,她腰长。”而《围城》中的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谈起汪太太时,孙柔嘉聪明可喜的一点是能画出汪太太的“扼要”——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唇,这一线灵光是钱钟书赋予她的,钱钟书惯会抓住这类“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个人声音里的“扼要”,由声音辨别说话的人,尽管是从未识面的人。
昨天我在宿舍提起两者的相似时,同学还提到《来来往往》,我觉得那又是另外一个题材的作品,只不过这些作品里都包含了两个永恒的主题——爱情和婚姻。《围城》中还描述了一些当时的社会现象,包括人物心理细微处的描写,讽刺也罢,捧腹也罢,都含有深刻的寓意,在佩服钱钟书细致洞察力、准确的语言表达之余,过把瘾略显逊色,不论怎样,这部经典之作算是被我从头到尾“啃”完了,收获和感想甚多,提到《来来往往》,是武汉作家池莉的作品,它和王海鸰的《牵手》一样,是反映现代人在婚姻和爱情中的困惑,说起《过把瘾》,又和王朔的“痞子文学“联系在一起,王朔的语言比较尖锐,还有几分“痞”,当时的作品在中国文坛确实引起了一股热潮。
看过杨绛女士所写的“记钱钟书与《围城》”,令我被他们那种精神交流的默契和相濡以沫的感情所感动,如杨绛女士所写: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斩得七零八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穿你的西洋镜。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记得姜丰在她的一本书上提到过:“我爱写小说,因为可以不负责任的胡编乱造”。小说的魅力也许就在与此,若有人要去考证是否有其人其事,就失去它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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