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82年入伍,97年转业<营职>的军队干部,在部队服役十六年,先后任军校学员,军医,组织干事,指导员等职。转业回乡后,服从组织分配到乡镇卫生院,在村保健室工作<俗称赤脚医生>,月工资1400左右。说是所谓的事业单位,但是差额拔款单位,本人的所有支出都要做出来才有,如业务不好则工资也没有保证。因此本人数年来几乎没有休息,因为一休息则没有收入了。
我们江苏08年有关文件规定:在企业的军转干部每月尚有最低2366元保障,且从08年一月份补发,在事业的则没有。我家属所在纺织单位(丹棉)效益不好,月工资800左右,面临下岗。我上有在农村年老多病的老人要赡养,下有小孩上高中,马上面临高考。本人及家属俩人的工资加起来也只有2000元左右,我该怎么办?
123456总书记指示:军官退出现役后,由国家保证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住房,医疗保险等。
同为军转干部,分到机关或其他事业单位的则享受公务员待遇,而服从分配到卫生系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也是所谓的事业单位就这么个待遇,真让人有些寒心。据了解,全市军转干部和我同样待遇的几乎没有,在卫生系统更是仅我一人!!!
这些问题我已向市有关部门反应多次,都回答无法解决。我们军转干部回到地方这么个待遇,连生活都无法保证,还谈何和谐稳定?怎样才能解决啊?
我说的工资,是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实发到帐的,每个月大概1400左右。少的1200,最多的一个月是1800。是根据自己的业务收入来定的,难啊。全年的福利(全年奖金,端午中秋过节等约6000。)我争取了,也给予了回复:要么在乡镇卫生院之间调节,要么就这样。他们的算法是:我的到帐工资+全年的福利(全年奖金,端午中秋过节等约6000+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之和与在企业的每月2366元工资(不包括全年福利及两险一金)只差400左右了。不算“少”了。呵呵,我只好自嘲:是不“少”了!!!!!!。
有这么算的吗?我们的领导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