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有领地意识的动物。
如果是乡下的房子,一个人的领地,其实际权利边界,通常比房子的基座还大些,还包含了房子四周一些土地,俗称占地面积。
如果是城中的公寓,一个人的领地,其实际权利边界,通常比房子的壳子还要小些,即他能使用到的室内空间,俗称地毯面积。
或许你认为,我买房子的壳子也是我的呀,计量单位是建筑面积,在我的房产证上,一些红线就画在建筑墙体的外侧。
你是对的,你的实际权利边界确实不是到地毯为止,确实还包括墙体,按此逻辑,你打算在墙体外立面上搭一个鸽子笼,这就是你的权力,这堵墙体是隶属于你的物权;但是,这种鸽子笼又被界定为违法搭建,这里违的法不是管物权的,而是管规划的,你是对的,法是会“打架”的。
公寓有隔墙,你与你的邻居共有,实际权利边界在墙体内部的中线。虽然这堵隔墙是你与你的邻居共有的,但是你们两家想要达成协议把它拆掉却不行,这将涉及第三者利益与整幢建筑安全。
城中的集合建筑,采用“到地毯为止”的使用面积作为计量单位似乎更合理,不展开。
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楼层,一梯两户,一户是来自习惯于“地毯面积”的老外,入住后,他向有关部门投诉,他对面邻居在装修时改了进户门,改成朝外开的。这位老外认为,当这扇门朝外开启时,就侵犯了包括他本人在内的公共楼道所有通行者的通行权利。类似这种不懂国情的投诉,想想也知道结果总是不了了之,结果这位老外也学着把自家门朝外开。公共空间不占白不占,占了也白占。
上述两户人家的领地意识应该没有差别,有差别的是地权概念。
在这位老外的潜意识中,土地既可以公有也可以私有,在这种情况下,公私分明是必需的;而在那位对面邻居的潜意识中,土地是一大二公的,不是国家所有就是集体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大公无私是必需的,公的也是私的,私的也是公的。
想想,公与私是矛盾的统一体,即互相对立又相互依存,无私还会有公吗?
最近,政府出台了一个好政策,中国将不再建封闭小区,已建成封闭小区将逐步开放,这就是这几天被媒体热衷报道的“开放街区”。中国股市立马形成了一个“平安城市”概念股板块,主是由**安防器材的上市公司组成。
坊间人们以为,开放街区既符合中国传统,又与世界接轨。在古代中国,无论城中的坊市或镇上的街巷,都是属于开放街区形制的,你可以去一些中国残留的古镇看看,现在仍然可以辨识出开放街区的印迹;在现代外国,主要指一些发达国家,不管城镇还是乡村都没有围墙,发达国家的政府机关也不需要用高墙大院把自己包围起来。
开放街区仅仅是一种形式,相对于这种形式的内容及其运行机理是极为复杂的。有一点可以肯定,它的内在基础是地权模式。从地权角度看,无论是古代中国还是现代外国,都是以土地私有制为主的,即在一个社会中,公地与私地并存,可以开发和利用的土地大多属于私地。古往今来,有关土地的纷争总是非常血腥,于是, 人们在攸关土地利益问题上变得特别谨慎,一般情况下,我的领地我做主,你的领地我不碰,而公地是一种广义上的“你的领地”,我也不能碰。这就养成了一种公私分明的氛围。
在公私分明的氛围中,开放街区往往比封闭区域更安全,人们出于私利,除了守护自己的地盘,还要照看好周边秩序。比如,一个开小店的,小店是私地是他的领地,但他的势力范围还包括小店门前的马路,马路是公地是公共场所,在这块公地上,要是出现有人乱停车或乱摆摊,特别是乱摆摊,长此以往可能赖着不走,这将会影响到小店的生意,这位店主不用城管自己会管,或者他比城管还城管。再比如,有一个私人码头,这块地方主要业务是装卸食品,谁敢在此段河道中乱倒垃圾,河道属于公共资源,不属于私人码头,乱倒垃圾会引起码头卫生状态恶化,许多船主会选择其他码头停泊,这里吞吐量就会下滑,这个地盘的主人一定是恨不得把那个乱倒垃圾的人也倒进河里。
有无数私人照看的连缀成片的开放街区,确实比一些封闭角落更安全。
在大公无私的氛围中,无私等于无公,这类街区一旦失去了围墙,理论上谁都能管,实际上谁都管不着,乱摆摊或乱停车的人可爽心啦,这又不是你的地盘,你凭啥管我呀,你有车你先停,你不怕风吹雨打你摆摊,谁怕谁呢?当然,警察一定会管,但是警察能管到所有的大街小巷吗?
如果你不是生活在书本中,而是生活在社会里,你一定知道,最为脏乱差的地方,往往就是纯之又纯的公地,诸如大桥底下,高压线通道,低等级的车站广场,绿化带纵深处,等等。
今日中国,各个城市遍布封闭小区,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地权变化后的产物,业内人士知道,这次重大地权变化发生在1982年。此前,中国既有公地,也有私地,此前政府还给私人颁发《土地所有证》,感兴趣的网友可以在网上搜索到此类图片;此后,中国没有私地,只有公地,公地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所有,一类是集体所有,而实际操作过程中,无论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都由官员说了算,官员一旦看中了或叫规划了你所居住的地段,即使你不想搬家也得拆迁。
开放街区的先决条件是开放地权,即允许公地与私地并存,而不是由官场独家垄断地权。开放地权后一定会出现私人之间的土地交易,或叫土地流转,交易过程中一定会体现出土地价值,人们出于守护土地和提升其价值的驱使,自然而然会形成一种公地与私地边界清晰的社会秩序,这是一种靠围墙或靠城管都无法获得的社会秩序。
开放地权的充要条件是开征遗产税,开征起点要高,假设为一千万元人民币。这样有钱人就没有兴趣搞土地兼并了,在代际传递过程中,被兼并土地的大部分会变成遗产被政府没收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