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禅中说缠 于 2024-9-25 15:37 编辑
$ y5 c# J; S' m$ V5 n- Q% T. R! `. u8 Z5 U1 F
( K" I) y% ~! y! |+ Y0 a6 x( y Y {) I( V) E3 V# g& h
# U; f& @, M, Q2 I& V+ M7 \ 禅哥之前讲过交易系统的循环逻辑自洽性,在做交易时,很多人往往把价格放在首位,由此很容易产生价低位高或价高位低的情形,例如红旗连锁在2023年12月涨到5.79元时柳傻认为其价格不高,还在做梦娶媳妇想着起爆,其实趋势已处于高位,之后一路暴跌,最终柳傻被套一年亏30%,反之,红旗连锁2024年2月跌到3.91元时,柳傻又认为价格不低,瞻前顾后犹犹豫豫不敢抄底,其实趋势已处于低位,之后一路暴涨,柳傻错失抄底机会。
+ m( T2 l: [0 V9 J6 o4 q
以上举例是为了让大家更直观的了解在交易过程中价格和趋势的差异,如果在交易中只关注价格的变化,交易本身就无法在逻辑上达成一致性,在同一股票不同价格的趋势变化中极易产生由结构、外因与时间增量导致的相互矛盾,禅哥这套交易系统牛逼就牛逼在交易时是以趋势为主,结构为辅,价格的影响微乎其微,因为股票交易本身就是一种长期的、循环往复的重复性工作,外因产生的短期影响在周期性交易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成熟的交易者只需关注股票本身交易周期的趋势,即使特殊情况下由外因引起的利好或利空导致突发性的盈利或亏损,其对趋势的影响也只是偶发的和暂时的,对周期性交易本身不会产生过多影响。 4 _6 o% ~- m. \' c
以趋势为主的交易系统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从宏观上对一支股票的状态进行准确判断,类似于上帝视角,能够在长期的、循环往复的重复性股票交易中最大限度的降低出错的概率,从而使结构、时间增量与趋势达到循环逻辑自洽,外因则作为偶发因素仅在极短时间内会打破趋势的平衡,之后会被快速修复,例如红旗连锁2023年12月21日靠国企并购的所谓外因利好涨停,其趋势只需一分钟就被快速修复,赌徒赌红眼的下场我们大家都看到了,套一年亏30%,呵呵,又例如这两天A股指数因外部因素最多暴涨六、七个点,柳粪却仍然处于亏损的状态中,连解套都是一种奢求。
4 z) R p3 e1 K8 q/ Q [: i
平时禅哥不愿用这种晦涩难懂的文字来讲述自己这套交易系统的理论基础,是因为像柳大傻子这种只会喷粪的废物根本就看不懂,呵呵,她所谓的不做T,没有30%空间不做交易的傻缺言论,是建立在丫不懂趋势交易理论基础上的,通过这几年禅哥多次用公开实盘打丫脸,丫慢慢的明白了禅哥交易体系的牛逼之处,所以丫今天把其8月22号和9月20号三次加仓,平均成本4.24元左右的仓位,以4.53元做了减仓交易,即使知道自己这样做会被转网的战友们瞧不起,但就算把拉出来的屎吃回去也得不顾脸面的去减仓做T,因为这个傻缺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紧跟禅哥的脚步,聆听禅哥的教诲,丫才有解套的希望,呵呵,兄弟们,你们就说今天这个脸打的漂不漂亮吧,哈哈哈哈哈。 5 t$ z9 g+ v/ S. I+ j# T
长期坚持以趋势为主的交易体系,能够为股票交易带来高度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过其也有一个风险就是在非操作周期以该周期趋势作为依据做T,之后导致本操作周期无法有效回补,但俗话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这也是为获得长期交易的高度安全性与稳定性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股市原则上可以无限期运行下去,而人却仅有几十年有限的生命,所以禅哥在昨天的贴子里写到:“人生短短几个秋,赚多少是多呀?”,本意是告诫拿股市当赌场的类似于柳缺这样的只会用嘴吹牛逼的小垃圾赌徒交易者,认清自身水平,不要好高骛远,交易的最终结果都是落袋为安,从柳大粪今天听从禅哥教诲果断减仓做T可以看出,丫应该是听进去了,很好,很好,特别的好,嘿嘿。
* z9 V3 }$ u5 I7 J: I3 G2 L
我还是以前那句话,柳缺与禅哥的差距其实不大,也就是亏损多少与盈利多少的差距,噗。 ' ^0 o0 p; H4 L0 X6 C
啥也不说了,自己给自己呱唧呱唧。 0 M4 o4 @$ W& `+ m0 o/ j! B4 j9 m
哈哈哈哈哈哈哈 ! J: ~, a2 B. S
另外,柳大粪今天耍小聪明把丫挺的持仓成本隐藏起来了,呵呵,这就相当于玩游戏还给自己加个作弊器,也就丫这种臭大粪才能做出如此臭不可闻的奇葩举动,公开实盘不公开任何交易信息,甚至连他人通过丫加仓信息计算出来的持仓成本都吓得不敢公开了,你们就说这算哪门子实盘,实盘个锤子,呵呵,由此可见,丫挺的对自己有多不自信,嘿嘿,这下确实是完全模糊的实盘了,也算是如了柳大粪的意,哈哈哈哈哈哈,不过这种臭大粪假实盘除了用丫那张小粪嘴儿继续吹牛逼,还有什么其他意义?毫无意义,那禅哥此轮大嘴巴子表演也就到此为止了,兄弟们,后会有期!
c3 @6 S" u' H/ j. v/ 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