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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发一个自主择业干部的文章:中央文件没有取消,自主择业身份已经“消失” [打印本页]

作者: 手机用户oj14942    时间: 2020-6-29 10:44
标题: 转发一个自主择业干部的文章:中央文件没有取消,自主择业身份已经“消失”
众所周知,近几天《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了,本不打算再说什么,除了每天的诉求,还有其它的事要做,但看到那些歪理邪说,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惆怅和愤怒!有一句话说得好“丑媳妇也得见公婆”,话虽如此,但媳妇美丑倒不重要,如果心地善良、贤惠孝道,亦能得到公婆的接纳和认可!如果容貌丑劣且又心如蛇蝎,不用说公婆,就是亲娘也不会讨喜之!. s$ ?8 t8 M! I9 o$ j

: v/ y8 s6 y. W( W6 D- i# Z1 }我们通常形容文章条文言辞之美,用行文流畅,辞藻丰润,情理合宜,有容有物等来喻之,此为美也!反观《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不但美意全无,更值得商榷的是作为本应严谨的法律条文,反倒给人的印象就是四句顺口溜:“政治站位不高,行文模糊混淆,服务理念颠倒,滑稽低级无聊!”,着实让人大跌眼镜!这算不算又丑又恶呢?不信大家可以看看近4天内仅网上征求意见的反对声浪就多达十一万余条,可能突破了历史记录吧?相信后续还会突飞猛进,最后达到高峰!; f, \/ b7 W7 g; E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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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禁要问,到底是谁病了!?* O9 F# L& ]0 p. M1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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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用了《请不要错上加错无故把我们的身份玩“消失”》这样一个题目来行文,是心中有很多疑问要向有关部门和人士问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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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b" n" Z" O第一问:在中央2001.3号文件,以及后续2012.2号、2016.13号等一系列权威文件的规定下,强推2020.21号《通知》给自主择业干部执行合并系数,请问这种下位法(具体算《通知》)违反**法算不算违规违法之错!?请回答正义,请回答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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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u  u6 i: {8 x$ y- t0 T* x! M第二问:在《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中只字未提自主择业干部,2001.3号文件是不是明文规定我们是自主择业转业干部,2011年《兵役法》也明文规定转业中包括自主择业干部,这是定义我们身份的定海神针!而且一系列的文件以及多年政策执行的事实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我再次请问2001.3号文件是什么时侯废除的?《兵役法》失效了吗!?而《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却无任何理由把我们自主择业干部无故“消失”!又符不符合《军官法》之规定?之所以说“无故”,这是不是权利的“霸道任性!”?请问这算不算违规违法之错上加错!?请回答正义,回答法律!0 p8 W9 Q5 d* [; g.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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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问:《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中规定对于军官退役主要采取四种方式:“退休,转业,复原,逐月”,而仔细品味其中“转业”的释义,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根本不包含自主择业干部!请问我们去哪了?去了“退休”队伍吗?我们有自知之明,我们除了近三十年的同志近似退休,绝大多数同志年限不够,我们没这个“资格”。在这里还要顺便强调一下,之前有“好事者”说我们争取系数并要求与退休相应,目的是要和退休比待遇,请不要无事生非,偷换概念,请闭上你那张臭嘴!只有一句话:“请按文件规定落实我们的身份和待遇!”;既然不是退休,那是复原吗?显然不符合我们自主择业干部的性质,不必多言!那难道是“逐月”!?说句心里话,我不知道“逐月”是什么“东东”,恕我孤陋寡闻,至今我没能从任何我国正规文件和法律规定中见到该词!尽管说不破不立,但先破才能后立,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你可以有所谓的“逐月干部”,但只适合后立的同志!而对于我们先前选择的自主择业干部,因为你没破除先前的法规文件,而此法规文件对我们的身份待遇仍旧绝对有效,按照《立法法》“法不及溯往”的原则,后续侵犯权益,减损待遇的一切文件无效!换一句话说,“逐月”对我们自主择业干部你还真不配,因为你没这个资格!你有资格的条件只能是继续延续我们的身份和待遇,或者变得越来越好!否则,在如此情形下,如果谁要是抹杀了我们的身份强行实行,请问是不是知法犯法,错错之错!!!?请回答正义,回答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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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问:我的标题里面用了个“玩”字,这个字用在此处我想大家都明白,此为玩弄“技俩”式的,心不在焉的,小儿科的等等之意,《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中规定违反治安恶劣即可对我们处罚并降低或取消退役金,我请问你抛弃以前的法律规**定如此恶劣的条款依据和理由是什么?有没有可操作性?能不能经得住《宪法》、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更有“许许”之流指责说“我们想要当特殊公民,指责法律为枷锁,还大言不惭地指出,你尊重法律还怕什么?”,所谓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你说这话如果不是昧着良心说的,那我问你,同样是干部身份,同样是平等公民为何我们违反治安就要惩罚并降低或取消退役金?是优待尊崇还是打击惩治?如果如此那是不是意味着你们也必须按照违反治安处罚条款取消公职身份或扣除或停发工资呢!
作者: 遇见83576    时间: 2020-6-29 12:01
绝对不能允许自主择业这个身份被取消,请各位战友抓紧反应,这是我们的核心利益。
作者: 老军自    时间: 2020-6-29 12:03
按照《立法法》“法不及溯往”的原则,后续侵犯权益,减损待遇的一切文件无效!换一句话说,“逐月”对我们自主择业干部你还真不配,因为你没这个资格!你有资格的条件只能是继续延续我们的身份和待遇,或者变得越来越好!否则,在如此情形下,如果谁要是抹杀了我们的身份强行实行,请问是不是知法犯法,错错之错!!!
作者: 315901313    时间: 2020-6-29 12:21
楼主说的非常有道理。              
作者: 315901313    时间: 2020-6-29 12:24
这个所谓的    退役军人保障法    应该推倒重来。退一步已经沦陷,不可信任。
作者: 南山红叶    时间: 2020-6-29 12:34
第一问:在中发2001.3号文件,以及后续2012.2号、2016.13号等一系列权威文件的规定下,强推2020.21号《通知》给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执行合并系数,请问这种下位法(具体算《通知》)违反**法算不算违规违法之错!?请回答正义,请回答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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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I( o* R" O, r! T第二问:在《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中只字未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中发2001.3号文件是不是明文规定我们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2011年《兵役法》也明文规定转业中包括自主择业干部,这是定义我们身份的定海神针!而且一系列的文件以及多年政策执行的事实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我再次请问2001.3号文件是什么时侯废除的?《兵役法》失效了吗!?而《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却无任何理由把我们自主择业干部无故“消失”!又符不符合《军官法》之规定?之所以说“无故”,这是不是权利的“霸道任性!”?请问这算不算违规违法之错上加错!?请回答正义,回答法律!4 K7 x0 z2 V3 ~1 j(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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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问:《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中规定对于军官退役主要采取四种方式:“退休,转业,复原,逐月”,而仔细品味其中“转业”的释义,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根本不包含自主择业干部!请问我们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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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ngran    时间: 2020-6-29 12:41
逐月也确实别扭,但别扭就别扭吧,毕竟两个字,和退休转业复员能配合上,自主择业四个字,应改两个字,叫系数比较合适。
作者: Tanho    时间: 2020-6-29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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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成工成工    时间: 2020-6-29 13:57
逐月与敲W在理论上实现了一脉相承   给要饭的一块还是十块凭心情  而且都属于大善人
作者: 一炷心香CP    时间: 2020-6-29 14:00
好文,有理有据!我收藏了!
作者: bwwssbxh    时间: 2020-6-29 14:14
按照《立法法》“法不及溯往”的原则,后续侵犯权益,减损待遇的一切文件无效!换一句话说,“逐月”对我们自主择业干部你还真不配,因为你没这个资格!你有资格的条件只能是继续延续我们的身份和待遇,或者变得越来越好!否则,在如此情形下,如果谁要是抹杀了我们的身份强行实行,请问是不是知法犯法,错错之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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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还是简单点好    时间: 2020-6-29 14:20
请楼主把该文寄往人大法工委,让人大决断!
作者: 曾经的岁月1    时间: 2020-6-29 14:43
这个草案就是这个时代的悲哀!!!!!!!!!!!!!!!!!!!
作者: chinaforce    时间: 2020-6-2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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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c094568    时间: 2020-6-29 15:05
中国人大网给大家提供表达意见的机会,在那里效果可能更好。
作者: 乌云桂628    时间: 2020-6-29 15:06
做作业,交作业,干就对了……
作者: hxb491385098    时间: 2020-6-29 15:18
国家信誉!国家信誉!国家信誉!以后谁还敢当兵?!
作者: 热带榕树    时间: 2020-6-29 15:22
不要跟他们说法,这些眼中没法,不但无法无天,专干损党的诚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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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手机用户hK90622    时间: 2020-6-29 15:38
支持,简直就是无法无天,说白了就是对退役军人的歧视和仇视。
作者: 风雨同舟34610    时间: 2020-6-29 16:04
还是交作业实在些,大家都去吧,不管结果如何,努力争取不后悔。
作者: 晨光29529    时间: 2020-6-29 16:09
我们自身一定要有信心,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进行意见反馈,直到广大退役军人们满意为止。
作者: 手机用户oj14942    时间: 2020-6-29 16:15
增加一句话就可以,”原自主择业干部按原政策制度落实相关保障。”
3 g- I: k/ f4 l/ K8 @强烈要求,保障法加上这一句,拜托各位自主择业同仁,给人大提意见,晚了就完了。退步的阴谋就得逞了。
8 H/ o8 c& [5 s) U3 f不但自己提意见,还要发动亲戚,朋友,家人提意见。我做到了,尽力了。我19岁的小孩都提了。
作者: ZG955180    时间: 2020-6-29 16:23
给力给力给力给力给力
作者: 老自一枚    时间: 2020-6-29 16:42
〈通知》取消军人津贴,与现役涨工资脱钩。系数之后再系数,直接降低后半生的基本保障收入,这就是退役部所要达到目的!
作者: 手机用户vs74019    时间: 2020-6-29 16:59
Tanho 发表于 2020-6-29 12:494 P" r. ^3 w3 i
唉,这样的文章啊,满篇咋咋呼呼的高大上词汇,话却没能说到点儿上,自然也体现不出实质性的战斗力。除了表 ...

$ ^# y( Q& V* \* L8 P3 n. R- ~& t楼主写的挺好,你是个jb,进来瞎bb,不是自主就滚出去
作者: 光辉岁月1986    时间: 2020-6-29 17:24
说的好!给与鼓励!!!
作者: jkpa16678    时间: 2020-6-29 18:07
继续延续我们的身份和待遇,或者变得越来越好!
作者: ssgjs    时间: 2020-6-29 18:23
这篇文章写得好,问到点子上了,有理有据 追到关键点了。佩服!
作者: ynkmctn    时间: 2020-6-29 18:31
老军自 发表于 2020-6-29 12:03
) l* p7 B9 W5 `  C按照《立法法》“法不及溯往”的原则,后续侵犯权益,减损待遇的一切文件无效!换一句话说,“逐月”对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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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也没有例出来!% R# p( \* X3 b  `% V8 ^  e* ~

作者: 手机用户KY40116    时间: 2020-6-29 18:34
老军自 发表于 2020-6-29 12:03
' I3 E7 r: d4 A' R. n6 W按照《立法法》“法不及溯往”的原则,后续侵犯权益,减损待遇的一切文件无效!换一句话说,“逐月”对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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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有力!腿部有些人听到了吗?不怕吗!多行不义必自毙!小心,六道轮回!轮到你的子孙头上,遭天谴!
作者: 2019转岗    时间: 2020-6-29 18:51
按照《立法法》“法不及溯往”的原则,后续侵犯权益,减损待遇的一切文件无效!
作者: gcbxyb2020    时间: 2020-6-29 18:55
一部保障法草案将退役军人的潜能全挖出来了,问的到位,可惜这帮畜生不会回答,它们只有凭手中的权力蛮干,估计他们不会有大修改,并且会较顺利通过,这比较符合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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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手机用户nn33119    时间: 2020-6-29 18:58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是转业安置方式之一,其条件为担任团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军改前规定),其待遇包括“政治待遇”和“逐月发给退役金”。注意:“发给”是国家认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做出了贡献,主动“发给”物质待遇进行保障。' j1 n! t& k% M8 {8 m
《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创新提出了“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安置方式,先不管这种安置方式的“政治待遇”如何保障,其“领取”二字让人感觉类似“领取”救济金的感觉,有种“嗟来之食”的感觉;另外不管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还是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从名称上来说,都表达了为国分忧、自主择(就)业的精神,所以“逐月领取退役金”这种名称上的创新还是尽早纠正吧!
作者: yisun81    时间: 2020-6-29 19:12
时间憋的那么长,肯定是又臭又长的臭屁,腿部的人还会涨上邀功,说是真香
作者: yisun81    时间: 2020-6-29 19:13
手机用户oj14942 发表于 2020-6-29 16:15
- {; C; S0 N- V/ o增加一句话就可以,”原自主择业干部按原政策制度落实相关保障。”' ~; `2 u" k% e
强烈要求,保障法加上这一句,拜托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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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至少3条,向你学习
作者: 668203    时间: 2020-6-29 20:38
Tanho 发表于 2020-6-29 12:49
* G3 `$ _  ?' d) [8 Q7 ^0 U唉,这样的文章啊,满篇咋咋呼呼的高大上词汇,话却没能说到点儿上,自然也体现不出实质性的战斗力。除了表 ...

7 F3 j3 S: a5 X: {请你说说话咋样才算说到点上?什么样的人是乌合之众。# H8 \- G+ }- ^

作者: 高山流云2    时间: 2020-6-29 21:36
政治站位不高,行文模糊混淆,服务理念颠倒,滑稽低级无聊!”
作者: 唐658444    时间: 2020-6-29 21:51
退步可能是第五纵队的,这是在挖国防墙角
作者: 手机用户EK87352    时间: 2020-6-29 22:19
说得在理,论道清楚,反问更具体。提建议时将21号通知的实质进行揭露,让人大知道其中真相,而且提建议也给我们申诉**提供了机会和平台,否则我们的声音就被屏蔽了。我不信人大代表个个都像退部那群人,同时提建议还可以起到宣传中央自主择业干部文件精神,以便人大代表审议时知道是非曲直,谁在操弄,谁在违法,谁是受害者。
作者: FREEARMY    时间: 2020-6-29 22:25
继续作业。。。。。。。。。
作者: red63514    时间: 2020-6-29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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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手机用户Jd20333    时间: 2020-6-29 22:43
从第一次跟军休一起调整自主择业退役金文件被退回看,有可能真的不是退役军人事务部的问题,高层指示施压退役部这样干的,所以即便违法违规依然畅通无阻强推,而且没人敢追究
作者: 手机用户MM83326    时间: 2020-6-29 22:59
从上次的“压根”到这次的把违反治安处罚条例取消退役金写入所谓的“保障法”里,可见退部对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是多么的仇恨,自主择业干部到底怎么了让退部这样污辱、打压,这样心态的人怎么能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这样的部门还有何存在的意义?
作者: 逆风飞扬30320    时间: 2020-6-29 23:38
文中几问的确问到了关键处,一个莫名其妙的系数,一个稀里糊涂的法规,一个缺乏逻辑的解释,一个无视无畏的衙门,这就是所谓的尊崇?建议多转发,但愿娘家人多多关注并协调完善解决!!
作者: hxb491385098    时间: 2020-6-29 23:45
中央文件没有取消(还在生效),自主择业身份已经“消失” ,这是典型的违法,典型的有法不依,是共和国的耻辱!影响深远!
作者: 晓星11    时间: 2020-6-30 00:06
唉,一声叹息!!!!!!!!!!!!!
作者: 格勒23952    时间: 2020-6-30 00:17
谢谢发表精彩内容,论坛有您真好!
作者: zczy111    时间: 2020-6-30 00:50
我们的党怎么了?我们的国家怎么了?
作者: 李霖医生:电话13    时间: 2020-6-30 02:31
理性对待退役法律修改,及时反应诉求。
作者: 淼748473    时间: 2020-6-30 06:49
远房亲戚家的孩子,成绩还不错,高考一本没什么问题,家人和他都想报考军校,却又对部队一无所知,不知用什么方式找到了多年不曾联系的我,还特意找我吃个饭,作为一个自主干部,脱了军装,又没工作,人际圈子寥寥无几的我有些窃喜,对自己说:看我还是有用的嘛,为什么有些部门就恨不得把我们直接突突死呢?
$ V. _% L( C7 J2 h  [' z9 `/ z 到了饭店,亲戚很热情,我当然知无不言了,都成二等公民了还端个屁架子。亲戚问我报什么兵种军校好,政治工作就得有岀其不意的感觉,我立刻否定他的想法,告诉他千万别报,如果不想孩子恨你一生,如果不想他下辈子惶恐不安,如果不想他沦为二等公民,那么请不要报考军校。亲戚有点懵逼,这tm不按套路来啊,做为曾经一名资深的政工干部,我一眼看穿了他的困惑,端起酒杯,小酌一口,提岀直击其灵魂深处的问题,考军校目的是什么?孩子毕业后怎么办?亲戚有点呆滞,机械地回答:目的当军官呗,部队工资高,毕业分到哪都行,孩子能吃苦。我继续发岀灵魂拷问:孩子能干一辈子吗?到了想回家了那天该怎么办?亲戚似乎早就有了谋划:当然干不了一辈子,咱家没什么背景和关系,想回家了就转业,要不就和你一样。我用鄙视的目光看着他,这眼光真不咋的,浑然忘了自己也和二傻子一样选了自主,看在我们毕竟是亲戚的份上,我不能让他坑了孩子嘛,我决定掏点干货,我拿岀手机,给他看了看手机上保存的2001、2013文件2020年某部的通知,原谅我不愿再说内容了,当初和祥林嫂一样和这个说、那个说,可人家还不是把我当成不祥之人,亲戚看了好长时间,抬起头疑惑地问:以后没自主了?我“傲娇”地回答:对,我是最后一批!亲戚有些不甘心:那转业呢?应该还有别的安置方式啊!看着他不甘的眼神,我决定放大招,此时我的手机有点发烫,从屏幕发射岀的光线也有些耀眼,这是即将施放终极绝学的先兆,我一下点开了退役军人保障法,一瞬间,金光灿灿,照亮了整个饭馆,所有人都岀现了短暂的失明,包括我自己,都差点被亮瞎了狗眼,空气中异香扑鼻,空中一阵一阵雷声,这是天地至宝岀世的征兆,宝物现世,灵兆一显即散,亲戚捧着我的手机,颤抖着飞快地看着,半晌,他抬起头问:退休是不指望了,不是还有逐月么?上面怎么没写你们?我又忍不住鄙视了他一下:逐月的年限和比例还没有说明,以后不和你心意怎么办?政策哪天变了取消怎么办?至于我们,呵呵你还没看岀来么,我们已经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了,这个你没仔细看吧?我手指轻轻滑动,滑到了七十一条那定人生死却只有两行仿佛隐藏起来的杀手般的小字,亲戚定晴一看,才发现那两行字,片刻他猛的抬头:怎么可能?我不信,那岂不是只要犯一点小错就……。我笑笑不说话,给了他一个你懂的眼神,亲戚突然有些愤怒,那是梦想被无情撕碎的愤怒:领袖不是说,让军人成为最尊崇的职业么?不是说你们是社会的财富么?我不信,我不信!你一定是骗我的,他又抓起我的手机看,忽然又大笑起来:哈哈,我就说,这是草案,能改的,你们赶紧提意见啊,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我看白痴一样看着他:没用,我们比你还上心,意见也提了,可还是审议通过了,看来上头没有要改的意思,还尊崇、那是现役,认真听讲话了吗?财富!你见过我们这样的财富吗?他似乎有些颠狂,口中喃喃着:我不信,不可能……我拉着他坐下,给他倒上酒:世道如此,别把自己当回事,忍忍就过去了,你看我,都习惯了。他干了一口,回过点儿神,问我:那你怎么办,万一以后……?我苦笑:还能怎么办,政策是说变就变的,啥也别信就对了,改变不了规则就去适应规则呗,反正还没到沿街乞讨的地步,哪怕以后给人打工,饿不死就行吧?只是可怜了孩子,以前天天和同学炫耀爸爸是军人,以后还是不要再提了,毕竟退役了,也啥也不是了……$ l  n+ N& V/ f" `7 s2 y
       我俩都有些高了,互相搀扶着往外走,我问:还让孩子报考军校吗?亲戚仍有些愤怒和不甘,犹豫了一下,斩钉截铁地说:再说当兵考军校,看我不打断他的狗腿!我欣慰地笑了,回头还不晚!
作者: 卒子-我    时间: 2020-6-30 07:49
要被打成黑五类                                       
作者: 手机用户Ti19941    时间: 2020-6-30 08:03
多做作业少报怨,自主群体好个人才能好。遗憾的是很多自主人真把自己当退休的了。
作者: 手机用户kz60433    时间: 2020-6-30 08:04
楼主说的有道理。。。。。。
作者: qqbssy    时间: 2020-6-30 08:19
退步的一系列神操作,让契维精神,诚信传统,法治原则统统有了“新解”
作者: 钱眼看世界    时间: 2020-6-30 08:49
从有关行为来看,ZZ部和T145部确实有大汉奸。
作者: su3033    时间: 2020-6-30 08:51
好文,有理有据!我收藏了!
作者: 手机用户Bi36752    时间: 2020-6-30 08:52
这是国家部委,跟党中央如此之近,居然公然背信弃义,不禁要问“我们的党是怎么啦?”,“我们的国家是怎么啦?”“我们的党这是怎么啦?”,“我们的国家这是怎么啦?”
作者: zwx999    时间: 2020-6-30 09:04
        赞一个!。。。。。。。。。。。。。。
作者: 三生有星    时间: 2020-6-30 09:09
法律是人制定的……     
作者: 大麥    时间: 2020-6-30 09:15
说什么好呢?默默做作业吧!
作者: 剑秋    时间: 2020-6-30 09:36
说得好!!!说到底退步的人没有当过兵,闭门造车又能搞出什么东西?
作者: 军歌嘹亮87156    时间: 2020-6-30 09:37
本帖最后由 军歌嘹亮87156 于 2020-6-30 09:3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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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 `$ j% L8 [% o8 O退步和军人,退役军人的关系重开始的拥护到现在的严重对立,这才多长时间?谁为此负责?把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怀落实到如此地步,是何居心?不该反思,纠正吗?今后还要打仗,意义深远,居安思危。
作者: ynkmctn    时间: 2020-6-30 09:50
本帖最后由 ynkmctn 于 2020-6-30 10:05 编辑 7 `" Y/ S* w, P0 Q6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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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别太在意,不提说明今后不会有自主择业的了,就像没有提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离休干部一样,问题的关键是不要彻底否定原来的文件规定,对个人利益不要造成太大的影响就行了。从此次调整自主退役金文件来看,未来自主择业生活补贴加系数随退休连动应该是大概率事件。! G) H+ D7 y* j

作者: 大漠风沙起    时间: 2020-6-30 09:58
这几个部门办得叫什么事啊?一个调整退役金,弄得怨声在道,一个退保法,弄得现役和退役都一起骂,是不是郭徐余毒未清的缘故!
作者: SHWFQ    时间: 2020-6-30 10:08
退步步步紧逼,蚕食我们的合法权益,用心险恶,其心是可诛!!!" E( p' F6 ?3 f# T

作者: 故乡的绿洲    时间: 2020-6-30 10:15
Tanho 发表于 2020-6-29 12:49" F& Z! e! ^3 g8 |" E
唉,这样的文章啊,满篇咋咋呼呼的高大上词汇,话却没能说到点儿上,自然也体现不出实质性的战斗力。除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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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什么鬼,在这里瞎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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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故乡的绿洲    时间: 2020-6-30 10:31
ynkmctn 发表于 2020-6-30 09:50: P( ~4 H3 D" q. g/ a! W
也别太在意,不提说明今后不会有自主择业的了,就像没有提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离休干部一样,问题的关键是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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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有低门槛的逐月军官和士官在后面跟着,我们这个群体将变成“特殊群体”了,就看以后的配套文件怎么办了?+ V5 i0 o' z  S

作者: 戈壁依米    时间: 2020-6-30 12:41
强烈反对:把“军队转业自主择业”划归到“逐月领取退役金”的行列,因为“军队转业自主择业”和“逐月领取退役金”,完全是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不同法规适用的对象,没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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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尼    时间: 2020-6-30 14:46
都说皇帝的新衣好看,最后的结果最就假装对假装。。。
作者: 1201军胜    时间: 2020-6-30 15:18
绝对不能允许自主择业这个身份被取消,请各位战友抓紧反应,这是我们的核心利益。
作者: 手机用户nk20233    时间: 2020-6-30 16:05
为人民服务!98%以上绝大多数自主干部对这次涨补退役金不满意!不同意!全国的自主干部誓死捍卫中央权威!
7 }# ^6 L0 C! i退役部的主管部门和主管人员犯傻?反党?敌对势力?民族败类?将要成为历史罪人?惊闻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乘系数,非常可笑-丢人显眼!不按照中发3号13号文件规定涨补退役金!这是动摇国本和党的执政基础!全国30万自主干部誓死捍卫!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为党为国为军,坚决**到底!坚决**民族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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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l5 Y# Q( @: l每天跟贴…中央领导讲话-新闻报道,等等。% C: T% G4 K. U# `9 n' Y9 A+ h
**纠正为止!每天反复跟贴多次!肯定有用。领导也上网的…
作者: 手机用户nk20233    时间: 2020-6-30 16:05
为人民服务!98%以上绝大多数自主干部对这次涨补退役金不满意!不同意!全国的自主干部誓死捍卫中央权威!$ c" W3 a: `; u# ~* P+ C* b
退役部的主管部门和主管人员犯傻?反党?敌对势力?民族败类?将要成为历史罪人?惊闻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乘系数,非常可笑-丢人显眼!不按照中发3号13号文件规定涨补退役金!这是动摇国本和党的执政基础!全国30万自主干部誓死捍卫!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为党为国为军,坚决**到底!坚决**民族败类!
作者: 清风明月44987    时间: 2020-6-30 16:51
该文写得非常好,代表了广大自主择业人的心声。
作者: 护理员    时间: 2020-6-30 20:46
中国有几百万退役军人干嘛非要提自主择业的呢?还不闲事情小?非要把自主干部队伍推到风口浪尖上去吗?是不是吃饱了饭撑的?看问题能不能抓住重点?在上层眼里,自主这个群体不是弱者,比自主弱的多的、火气大的是那些流离在乡的老兵还有那些失去工作的转业干部、没有工作的士官以及退伍兵们!有些话说多了势得其反,难道你们希望自己的待遇最后降低到和士兵一样的社保待遇吗?不然为何总有人往这方面去想去说呢?蠢猪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作者: 王中海    时间: 2020-6-30 22:00
好文,赞!!!!!!!!!
作者: 手机用户BC73345    时间: 2020-7-1 05:59
自主择业的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政策,应该有延续性。事误部这几个月来的神操作是明目张胆地对抗上级政策,侵害退役军人权益,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
作者: qyg1979    时间: 2020-7-2 10:18
以后我就是逐金人了!
作者: 1906163601    时间: 2020-7-3 10:15
转业里面应该包括计划安置和自主择业!
作者: 长安布衣168    时间: 2020-7-3 10:29
退部不按照现行法规执行退役金的调整。简直可以说是无法无天之行为!
作者: 知足常乐心情好    时间: 2020-7-4 10:24
抓紧去人大网提出自己的建议,过后再说也没用。
作者: 草民556    时间: 2020-7-5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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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凿凿,句句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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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治国,以奇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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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部在以“奇”执法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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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军歌嘹亮87156    时间: 2020-7-5 11:32
以退步孙之流为首的,参与草案制订者终将订上历史的耻辱柱,遗臭万年。
作者: 要求改安置    时间: 2020-7-5 12: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feimenlin    时间: 2020-7-5 13:01
很给力,说的好,应该反映上去。
作者: 怕瓦落地93185    时间: 2020-7-5 13:30
(1条)军人退役后,不是二等公民,不应受法律歧视,包括立法歧视和司法歧视。即使所有与军人有关的既有法律都抛开,有两个法律是无法回避的,一个是《宪法》一个是《立法法》。《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所以本法(草案)中凡涉及歧视退役军人的条款都应该修改或删除。《立法法》第五章第七条规定“不溯及既往”,所以本法(草案)中凡涉及按照此前法规转业退役的人员的各种政策待遇应列专款明确予以保证。
: d5 {8 n& j0 Y  _4 |1 s(18条)依据《立法法》第五章第七条不溯及既往,本条应该对本法**前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退役金、住房保障、政治待遇等做出明确规定,不得减损。此前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四部门下发的【2020】21号通知就违反了《立法法》第五章第七条规定,请人大审核并督促撤销该文件。
; g$ L& I( B' Z(25条)“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建议改为“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2
9 Y& Y# ?$ i# O+ [' f* Q(57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学校国防教育活动,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参加,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
# B1 f, B( ]4 g* D% K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协助开展国防教育。”建议此条款两处“可以”修改为“应当”。  W) R: s; P, z& L, p$ S; q+ P1 V
(59条)“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死亡的,可以安葬在国家建立的军人公墓。”建议修改为“退役军人去世后,符合相关安葬规定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生前或亲属愿望安葬在国家建立的军人公墓”。
5 |$ u# H9 T1 W7 @: ](68条)建议增加两条款“违反法律法规修改退役军人安置待遇的”和“使用污辱、谩骂、威胁、恐吓等方式公开贬损退役军人群体形象的”。以此从法律层面和行政层面切实保障对退役军人群体的尊崇。2 _! E, D$ U8 W4 @3 ?7 d
(71条)“退役军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影响特别恶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相关待遇。”此条款只针对退役军人额外增加处罚条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涉嫌对退役军人群体的法律歧视。建议删除此条款。
  |% @6 ?5 W/ O. t7 B(75)此条同样违反《立法法》第五章第七条不溯及既往,建议修改为“本法适用于颁布之后的所有退役军人,此前的退役军人保障与本法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保障对象的原则确定执行。”
3 t1 Y- e$ h( H7 u6 @- K- o单从这草案来看,根本看不出其历史继承性在哪儿,对此前军队转业人员将如何保障?尤其是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此草案中归入哪类人员保障支字未题。如果此法不能保证此前3号文件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承诺,属于违约,请有关部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赋予这些自主择业人员重新选择安置方式的权利,并对因重新造择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作者: 老山主峰战士    时间: 2020-7-5 13:50
一切腐败政府和贪官们最怕的就是人民的觉醒,毁掉人民军队这一钢铁长城,一直是敌对**势力和腐败政府及贪官们的大阴谋!
作者: 知足常乐彭    时间: 2020-7-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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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跟他们说法,这些眼中没法,不但无法无天,专干损党的诚信的事
作者: liuj552255    时间: 2020-7-8 09:21
政策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不连续性,政策制订者朝令夕改、自相矛盾、随心所欲、公权乱用!GUO  JIA乱套,社会乱套,整个都不讲诚信,背信弃义,导致军民涣散、军心涣散、人心不稳!作为有着20多年党龄和20多年军龄的我,试问苍天,当下,我能相信谁????我又能依靠谁???????
作者: 手机用户YA63263    时间: 2020-7-8 09:39
我想了很多天总想不通,自今年五月起,退部违反2016.13号中央文件精神,克扣自主人的退役金,至今无更高层领导给自主人一个合理解释,他们不怕丢官,不怕双开,胆从何来?到底是谁在幕后支持他们违规、违法侵吞自主人的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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