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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09: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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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G& p$ h. |- B+ T" U) O我的观点,是自主战友,按军队退休移交地方管理。这样,战友们的各项权益,都与军队退休干部相同。现在由军转办管理,是没有法律地位的,军转办只是一个周转机构,转业安置的战友,从这里去公务员岗位,退休战友从这里去地方民政局,自主战友不能一辈子在这里!这等于自主战友被挂起来,没有落实地方接受单位。退休干部去民政局管理,在法律上,各种权益保障有具体部门管理。自主战友不能纠结于跟部队涨工资,应该考虑军退早晚要移交地方,这里,自主战友应该争取的,是住房待遇,军退部队解决了经适房。我在部队20多年了,最近看看论坛,考虑了一些事,有这些感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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