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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08: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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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7日,省人社厅网站登载的湖北省计划分配军队干部安置工作答疑中写到:+ ~ w% t1 I, R5 z( x
二、军队转业干部到武汉地区安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x: \# c Z, E& [! h
军队转业干部到武汉地区安置的条件主要有四类:- m. k( B2 T3 E- v; f/ }
(二)以配偶户口为依据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n2 I4 R/ G" c5 _! v7 k; U
1、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是武汉市的;
6 E* B& q& s% P R2、军队转业干部在驻汉部队服役期间,配偶符合随军条件,常住户口迁移到武汉市满2年的;
; j, e+ |# s- ] Q3、夫妻同为军队干部,双方或转业一方原籍或入伍地是武汉市或在驻汉部队服役;未婚或者离异现在驻汉部队服役并符合配偶随军条件满2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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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V2 [+ B4 T' q0 h上述规定是不是意味着,如果我和爱人结婚时,户口不是武汉的,即使我现在在武汉工作,有武汉户口,爱人也不能转业到武汉吗?有没有类似经历的前辈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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