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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 12: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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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粹时代法律仍然管用 德国不认“美国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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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5 U# d+ ~$ V: U5 s/ q 美国《华盛顿邮报》13日据此刊发文章説,拥有博士学位的美国人现在要小心了:如果在德国告诉别人你是博士,你就有可能被关进监狱。) ~+ d6 p, J9 b. R/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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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国在纳粹时代制订的一项鲜为人知的法律,只有在德国本土上获得博士学位的人才有资格使用“博士”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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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法律在2001年得到修订,把“博士”头衔使用者的范围扩大到在欧盟成员国获得博士学位的人,但仍禁止在欧洲以外国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使用这一光荣的头衔。违反规定者可能面临一年牢狱之灾。 q* \8 f5 q$ G$ b
9 d" o. t( \9 t, B# m# W, e( m( |9 d 两个月前,在一家化学生态学研究所工作的美国研究员伊恩·托马斯·鲍德温停止自称“博士”,他因涉嫌“滥用头衔”而遭到警方调查。 / P. J$ A0 G6 s8 W, e1 _-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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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美国科内尔的分子生态学家鲍德温说:“因为我来自美国,所以当我收到警方犯罪调查部门的一封信时,我还以为自己涉嫌谋杀、贪污或者做了什么严重的事情。这简直太荒唐了。”6 _. L' ~+ M) Q9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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