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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支队伍采用国家兵役制,执行我军条令条例,是国家抢险救援的主力军,不仅在火灾中经受了考验,在其他非军事行动中也能看到他们的身影。我国消防队伍采用兵役制度,这不仅是长期传统,也和消防工作“养兵千日用兵千日”的特点有关。随时与危险打交道,需要铁的纪律作保证。7 D j* F0 y2 b/ x5 I 如果将兵役制改为职业制,让消防可以像上下班那样成为一种工作的话,意味着把16万消防官兵全部转业变为公务员,这对地方政府来说难以负担。按照公务员待遇计算,一个职业消防员的工资底薪不能低于7000,包含五险一金,而且根据工龄,工资必然要上涨,这些还不包含营房跟装备费。 8 i4 J6 J+ Q4 A0 b- T 职业制除非是纪律部队模式,否则难以采取命令式行动,这样会大大降低抢险救援的能力,谁能保证在中国,职业制消防员能像消防部队那样有铁的纪律?即使收入再高,也很难有人去选择消防工作,特别是灭火、抢险救援这样直接冲在一线,直接面临自己、同事以及百姓生死的职业。 $ L. v3 r' W: p 香港以及国外一些国家能采用职业制消防队伍,首先是因为其经济水平可以养得起这样一支队伍,其次其建筑对消防的要求标准非常严苛,有严格的验收程序,出现火灾之后的情况相对容易控制;由于人口土地因素,消防队规模可以控制在较低的程度,这些都大大减轻了消防员的负担。; N. _' W4 q! f0 M) } |8 Q9 ?0 [- \- Z 3 V% _' o6 |3 {0 _% B 很多文章言之凿凿所谓兵役制无法锻炼出合格消防员的说法,这种看法过于偏激。作者根本就不知道也没见过消防部队的训练,更不理解,在部队里一旦把一件事当成科目和任务就意味着什么。消防部队中,不乏服役1年就可以背出世界级的消防灾害的起因过程扑救方法以及结果的战士。 而职业制比兵役制更能留住人才的说法也值得推敲。诚然岁月的积累会带来经验,但消防工作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吃青春饭”的,对人的生理心理损耗极大。客观规律决定了35岁之后的中年人身体素质没法和20出头小伙子相比。职业制带来的队伍高龄化,对队员执行任务的心理也有影响。 ( ?: L1 ]* ^7 j6 G& a/ g' y 通过近年来的一些火灾案例,剑客君认为消防部队的改革应该从如下方面着手:1、适当扩充消防部队特别是特勤任务中队;2、把消防部队列为技术兵种,适度增加士官比例,在现有兵役制度基础上增加士官的服役年限和工资补贴,保留人才;3、增加任职教育培训,加大基层部队人才培养力度。 % L8 @$ D; V. P: I3 q* e 另外,还要转变消防工作职能,根据《新消防法》的规定,消防工作的重点不仅仅包括灭火,抢险救援逐渐成为新的重点,那么就需要增添更多的任务装备,并增加部队的分工培训。还可以派消防官兵去香港或者其他国家进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加强消防检查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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