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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想,觉得有几个问题要说明,一,我爱人看病过程正在关键时刻,近期回不去,如果我向单位请示晚点回去,他们同意,也可以,但是单位要按常规来走也没有错,我仍然有向上级说明个人实际困难的权利,所以处分给不给要看讲不讲理和讲不讲人情,二,我不吃处分,但是年底把我军官身份取消,是不是得有理由?我看有的人到最后时刻单位强制他们退档或者塞给处分,我们单位会不会也玩这一手?三,他们现在翻过去找我的问题,说当时没有续假,我手机里有给zw发短信续假的短信,因为他不接我电话,他回复逐级报批,但是我去逐级打电话,下面人推脱说决定不了,只能院领导批准,然后我给院长发信息,院长回复找zr,zr电话里直接拒绝我的合理诉求,说是院长的指示。四,作为一个xy干部,我请假给爱人看病,又不是战时,也非特殊任务,有必要非要报上级处分我?这种处分的正确性有多少?难道我们都不能有家庭,有个人生活的事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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