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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8 03: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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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的这个思路,适当修改一下,还是有一定可行性的。
' a N9 s) `, @* C U r: y 比如,一定学历人员到艰苦边远地区,可以通过定向考试的方式,按比例接收到当地公职单位。它的可行性在于,边远地区的人才缺乏,高学历人才是比较少的。根据军官文化层次的对应性概率,军嫂的高学历层次的比重还是有的。这样,可以形成互补。军嫂干满一定年限后,也可以通过专门考核和专门通道的方式,调往原籍地或者安置地适当的公职单位。这样,也利于鼓励现役干部长期服役,甚至也会留下一部分干部家庭从此扎根于艰苦边远地区。
3 ^+ j% n( s$ | {6 p. V 比如,将中西部开发资金分出一部分来,交给国防动员部门筹建艰苦边远地区的社会事业,或者以购买服务附加条件的方式,鼓励举办主体吸纳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军嫂和高学历知识人才,形成区域开发的人才集聚效应。
1 X: x. X! C9 X, M0 k; w0 T8 t 总体上看,资本流动和产业发展推开,是逐步向艰苦边远地区转移的。这是一个梯度的过程。在目前这个梯度的过程中,军嫂群体(包括潜在的)不是包袱,而是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力资源。
8 F$ J- B" u; S$ W' L 解决军官家庭两地分居问题,单纯使用行政手段是落伍的,也是不切实际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手段可用。需要跳出“军队”思维看问题,用经济和社会互补互动的方式解决问题,用区域发展和人才集聚的层面看待问题。. p+ H7 e: G7 {
若干年前,国有企业改革,说不能“办社会”。这主要是针对企业自身的投入和产出效益来说的。其实,如果反思一下,在一些老少贫穷地区,利用可以利用的资源,举办一些社会事业,比如教育、医疗、市政公用、社区服务等等,也未尝不是对该地区的一种开发。企业利用自身的投入办,当然在算帐上,是不利于企业效益计算的,但国家利用转移支付来办,则没有这方面的问题,无非是多了一项人员入门的条件。何况,如果真有企业急需解决人的问题,需要“办社会”的,还是会办的,无非是打入成本而已。所以,要有一个辩证的认识。某种意义上,边远地区的旅团营驻地,通过涉军第三方举办一些医院、学校、公共服务机构,不能叫有偿服务,而是对当地公共服务资源缺乏的一种补充和提高,也是解决军人家庭某些生活问题的渠道之一。
" ? c5 ]8 l" A7 C 早几年,新疆地区面向大专生招了几批公务员,这也基本可以说明了目前老少边穷地区的公职人员的需求结构。这种结构,同样适用于军嫂的岗位提供。至于部分军嫂,相信比例不会太大,是低于这样的学历结构的,那也没多大问题,一个地区发展后,它的人力资源需求空间还是有的。实在不行,还有随队定补,自谋择业的政策。6 h7 I5 c* ]2 @6 l% |0 e4 q
当然喽,军嫂的构成很复杂,每个干部家庭的想法也有许多不同。吸引到边远地区驻地参与开发,只是对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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