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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8 09: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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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其实非常简单,从逻辑上讲,国家的主体是人,那么爱国就应是爱人。”. c& t1 U/ T2 o. u$ |% E+ `( s
怎么去爱人呢?最基本的就是不去伤害人,不去侵犯别人的利益,用一种更准确的话说,就是保障人的消极自由。
- M0 p {- e8 m6 G' ]+ o 其次,以没有分别心的态度去实施爱,最后,用理智的方式去对抗对人的权利的侵害。
% a/ _' b% V2 k/ R y5 s 从这一意义上讲,爱国从任何意义上都不能成为对人进行伤害的借口,而爱国也应该是普遍的爱人中的一个环节,单独说爱国本身就是错的,“国”不应该为仁爱行为限定框架,而应被限定在更大的、更普遍的意义之下,我们如果承认人的独特性,就应该认识到人的品质是超越国界的。* R2 |; B2 n; Y+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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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非要我们怎么去单独地爱国,是不可能成立的,中国人在看待爱国的意义时往往非常狭隘,他们忽略了人的存在,而把国家当成具体的人的代名词。大批的“爱国者”成为“爱国”旗帜驱动下的非理性个体,“爱国者”们如果稍有理智,就应该思考一下,“暴力”怎么能纳入“爱”之中呢? x- r7 I, d0 `( X' a
爱被限定在“国”的主体之下,因此扭曲和变态,这种爱也会蔓延为对个体情感乃至良知的控制。许多年前,个人的爱情、家庭之爱,需“组织”这一判定者来裁决,今日,孩子也要被教育该如何去爱,首先要爱国、爱党、爱人民,这样非个人的爱从人的思想刚刚萌发,便成为行为准则,这使人丧失自然的爱,使爱变得虚空而膨胀,也是将人变成机器的意识形态的发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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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V0 u6 T$ ] 直至今日,在一个意识形态国家里,很少有人会抵制爱国这一口号,而爱国约架、宣战等事件则印证了爱国这一口号的虚伪性,丑恶有时会假借美名使人迷惑,“正义,多少杀戮借汝之名。”“爱国”意识从表层意义上来说是正义的,甚至是伟大的,没有人不愿意在伟大的正义之名下聚集,这不仅满足了人的惰性,而且满足了人的虚荣,这两者,却是人性中难以克制的东西,这两者的膨胀,造就了乌合之众。% ~2 t( O1 q3 M# r
: M, Z& Z% `, J5 z 对爱国、敬业、牺牲精神等等被冠以“正义”之名的解释便是,它应该允许有人去违背,一个健康和理智的集体,应该有人敢于提出异议并能够引发思索。而如果违背了这一点,爱国之爱便容易使国家变得畸形,这种畸形的爱也最终发展成与之相对的恨。1 L& D7 X' u8 |# Y8 i4 W
明智的爱恨大多是针对个人的,比如“我反对你的思想,但我誓死扞卫你阐述的权利,”这种态度是一种对激情泛滥的克制,而愚昧的爱则是针对国家或集体的,它也易形成愚昧的恨,这种恨也自然是针对国家和集体的,它将成为群体内部普遍的对立的大爆发,每个人对抗每个人,人们相互揭发、陷害、欺诈、对抗,正如文革时期满口都是伟大、光荣、正确的人们,这种自邢是乌合之众的最终归宿。 q; x) h: D! ~1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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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爱国这一问题上,如果两个普通人发生纠纷,“爱国者”不一定会做出偏向某一方的决断,但发生纠纷的是两个国家时,尤其是一国以被害国的身份出现时,这些人便找到了站在崇高价值上的机会,“永远站在蛋的一边”,这样一劳永逸的价值倾向,最方便,最划算。更何况,爱国者砸车、打人即满足了自身膨胀的英雄主义,又不会使自己受到损害,何乐而不为呢?
# B8 T, T' C1 {5 G5 f5 b 进而,畸形国家之“爱国”假以爱之名,实行对人之权利进行阶级化、分别化、层次化甚至剥夺之实,最终,杀戮变得名正言顺,人们也愈发愿意追逐那些光鲜华丽的外表而放弃对真实的认知。* a; O4 o2 _7 j+ X. d4 E( [6 b
拒绝这种表面光鲜的价值观的绑架,是一个人从乌合之众中脱离的关键,真正的思考者对群体的厌恶也是如此,雷蒙·阿隆在批判“永远站在蛋的一边”这种错误传统的《知识分子的**》一书引言中说:“这不是因为我热衷于孤独,而是为了在以下两种人中寻找同伴:一种是那些不带仇恨进行战斗的人,一种是拒绝在‘论坛’上展开的斗争中寻找人类命运秘密的人。”我想,这些话的启示便在于,我们应该允许有人抛弃正义之名,应该允许有人不爱国、不爱民、不崇高,而是真正去关注个人的境遇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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