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5-11-20 11:5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给点就行的事,也不是什么计较事,如果一分不给我们也认可。关键是扣两次房贴不合理, 第一次减掉退役金里的房租补贴是国家给的,应该刨除是对的,作为地方发放的基数,如果再次(重复)减掉房贴就不对了。, | \6 D4 Z3 b* z' A: u
举例:退役金总数60元(含房贴10元),60-10=50,50元里已经不含房贴了,地方是不是应该按50元为基数按比例发放房贴,中央财政给的房贴地方没权力克扣,地方已经把中央财政补的50元扣掉了,所以就不应该再扣掉我们的50元房贴放在地方财政。当然了都是中国国库的钱,如果我们的退役金让地方财政开支,地方财政干嘛,地方领导同意吗。& k# h" j; o; Y! }, W; ?* N5 z" 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