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H3 M1 v3 I7 X, O4 R. u 职业化必然涉及签约,职业化应有之义,我的理解是包括:一方面提高待遇,让高风险的职业得到应有的高待遇,弱化义务色彩;二是突出签约机制,强化军人契约精神,就像招工合同,签了就好好履行,再有闹转业的就是违约,让你走,但是该怎么严肃处理还得处理,公司合同都还有违约金这个说法呢;三是职业精神和技能培训,职业精神包括献身国防的英勇精神、履行签约的契约精神和踏实工作的敬业精神,职业技能当然是军事技能,当兵就得熟练掌握打仗的技能,技能不行,自然无法履行好职业,该淘汰就淘汰;四是职业规划,当前体制下,军官何时能退役,心中是没底的,你想走偏偏有人会卡着不让你走,你不想走偏偏有人要赶你走,何谈职业规划?如果仿照士官晋衔年限设置,军官定期签约,期满后想走谁也别想拦我,期未满谁要赶我走总得拿出过硬理由,如此,方便自我设计职业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