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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3 07: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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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的战友,你真是个糊涂蛋啊。民政部(2011)192号文件规定,病故一次性抚恤是40个月本人生前的基本退休费哦。还有12个月的丧葬费,还有上年底全国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还有三等功加40个月*5%,二等功加40个月*15%,一等功加40个月*25%,关于自主择业干部的抚恤金是否有立功奖励这项,文件没说,有无不清楚。8 @$ a/ i4 m' h; ?# }1 g" C2 R) K
我们不是什么待遇都去和退休的军官比,这也不现实,如:退休的有粮贴、交通补贴、书报费、一年还可以报销一次住院补贴(超过30天按30天计,每天15元)等待,自主的干部室没有的。但是,丧葬抚恤费的标准,在3号文件出台时就是按离退休军官的标准定的,应该相应调整。细心的战友应该发现,退役金里有的项目,一直都是和军退的相应增加减少的。为什么丧葬抚恤费标准两次调整提高了,确不给我们调整,说的过去吗。还有那个所谓的答复,把我们的标准去与退休公务员比,合适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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