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边飞羽 发表于 2016-1-5 07:59
3 v3 m3 n, v% @6 Y4 ?6 U9 h1 \) b10年以下赔钱走人,10-15年拿钱走人,15-20安置走人,20-25自主走人! / b2 Z8 q' |& D6 R$ Z
虽然我觉得这么做很好,但绝不可能,真这么做了只有以下几个后果:1、博士研究生几乎全部贴钱走人,本科生有本事出去赚钱的一个不剩。2、拿钱走人的老野们几年内玩光了上街**的不计其数,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3、安置到地方的基本是废物,地方政府不堪重负,体制内对军人的看法进一步负面。4、自主的成本增加,权力寻租的空间进一步延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