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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2 18: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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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了几个相关的帖,今天还是梳理自主干部借住部队房的问题。1 M" S; Z4 p( {9 B- n$ f; ?
有人一直坚持说,自主干部占着部队房,导致年轻干部没房住,在外租房。这种情况是有的,我从不否认。但是自主干部夫妻均无其他任何住房,借住部队房是政策允许的。不能因为有年轻干部为结婚租房,而把年大体弱的自主干部赶到马路上住,这就是欺负人了。注意看一下,与自主干部年龄相仿的部队干部,很多都享受到了经适房。本身经适房应该是保障所有够条件的退休、自主、现役的,把部队的公寓房腾给年轻些的现役,这是政策的思路。然而很多单位经适房成了保障退休、现役、职工的,单单强势地把自主人排除在外。话说回来自主干部真的是表现不行被淘汰的吗?有点头脑的人都知道这部分人是真正比较忠厚、没有更多心机的本分人。现在借住在部队公房,不光交纳高价房租,还被一些人称之为“老赖”,口诛笔伐。这肯定是不公平的!5 E" `- |1 H1 u6 F% _& b
“十大影响力人物”高滩岩发了个帖子,还是说了公道话的。
; Y) U6 m7 i- ~4 q3 z3 `http://bbs.junzhuan.com/thread-2460930-1-1.html
& Q7 N' @3 q9 z4 [+ R" x老高这个帖子说了一些公道话。比如“许多地方单位接收转业干部的一个条件是保证不提住房要求”。地方接收这个转业干部的前提是你不能申请房子,这个期限甚至是永远。而部队要安排干部转业,并让地方接收,所以就应该允许转业干部继续在营区居住。实际上国家早已洞察个中实情,所以说在国办发(2000)62号文件中明确军队转业干部享受军队和地方同级别干部的住房待遇。由此显见何来“老赖”?有的部队鼓励年轻干部为了房子开展群众斗群众实属恶劣的违纪行为!
* A! P" S; E$ v, G一位战友点评时说得好,住哪应该问你们领导啊!既然有文件,就得讲究个先来后到吧!
6 k5 i0 w5 T4 g4 z先来后到是规矩,是品行。地方老百姓都知道的事,作为军人更应明白。自主干部忍耐多年,经历了低工资猛奉献的年代,大凡是个清廉的干部,都不会有太多的积蓄,基本都够不上在大城市买到房,而且都被取消了部队经适房权利,享受不到体制内的新政策。目前仍在地方租房的年轻干部,你们的困难都看得到,你们工作生活在体制内,要有修养,要有对自主大叔大哥们起码的尊重,不能被人当枪使。要知道他们贡献比你们要多,实际困难比你们要大。军改已经开始了,你们的问题,相信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通过职业化得到妥善解决。而那些一再错过机会,几乎没法把握自己将来住房命运的大叔大哥才是真正值得同情的人。在住房这个严肃的事关部队稳定的问题上,确实要注意讲究先来后到,谁也不要企图夹塞,特别是体制内的人们。
5 n& b+ |, r0 X, W$ a; R) @为有困难的自主干部张目,不怕飞来的疾风骤雨,就是没有泯灭的良心!就是沧桑正道的公义!国家和民族不会忘记!!
- j' |- Y- V0 v8 |% ?; @& W愿所有穿过军装的人明天都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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