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6-5-23 12: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亲身经历。 因警告处分,在广州,其他城市不是很清楚。除公检法有要求外,其他没有要求,所以你不用担心。当兵带兵管兵几十年,本就辛苦和有风险。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有时是本人的,也时是因为当领导负领导责任的,都很难避免。当然走之前能拿出来最好。不过现在是电子档案,一般拿不出来。其实,在广州市,公检法也没有正规文件规定,都是本系统自己设定的内部规定,与国家和军转政策不相符,但人家就是牛,你提出辩解,人家就会说,你觉得不合适,你可以向上级反映,个人又怎么可能有办法和能力与公权单位辩解。说到底,还是有些组织和单位,并没有真正把军转当回事。所以档案中有警告或严重警告最好不要去这些单位,免得影响心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