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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分析] 关于住房保障,安置单位必须保障,否则,可以起诉单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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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6 09: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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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8 t$ O' I+ ^8 f4 S3 |4 I国办发〔2000〕62号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 于 印发 军 队 转 业 干 部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 规定:
1 r3 a$ g3 e- ]% ?二、住房**保障* v7 J* N$ c3 m- i9 n
(三)保障方式。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b# Q! Q6 Q5 A) J
(四)房源**。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按要求为军队转业干部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对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在其到地方报到前提供房源;其他军队转业干部,在其到地方报到后的一年内提供房源。所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应当做到选址合理、质量可靠、设施配套。
& S/ d4 t" G6 c0 {# j到目前为止,此规定还未被废止。但是在实践操作中,地方要么已经停止建房,要么有的军转所在的单位(整体)并不提供住房或经适房(如企业)。但根据国办发〔2000〕62号,安置单位“应”为军转提供住房保障,所以各单位还应该提供,如果没有房源的,可否要求单位增加住房保障预算,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如租赁,或自行租赁并予以报销)等方式解决?, z3 U; K; l) d& t( e6 Q8 R' \
因为从法治的精神讲,这是国家给予军人服役的承诺,也是对地方安置单位的规定,各单位应该实行。否则,就是对军转失信。而且,如果保障不了,军转的利益怎么保障? 在现行的法治下,应该是未履行法定义务,军转可以起诉要求实行。% _# R) y. o: x
而且,这些开支,既然国家有规定,应该是可以列支,可以申请预算的。既然可以,而且又不是单位(尤其是拨款单位)和哪个领导个人掏腰包,而且实施主体是安置单位,军转个人又无法申请预算,那么单位为什么不实行,不申请预算呢?- Z. i# H4 [6 F2 ^. s( z% r
现在国家规定,有案必须立。个人跟安置单位之间是雇佣关系(哪怕是体制内,哪怕呆一辈子),单位如果不履行法定义务(提供房源,包括建设经适房、申请预算租赁房源等),是否可以起诉单位?
. h8 y( M) h  a; ^/ u/ U若真是,大家还起诉吗? 尤其在北京,房子这么贵、生活压力太大,没有住房保障,自己租房,一个月,至少半个月就白干啊!
( A) `$ T3 x  X ! f* a& b1 K; Z7 f! `- X/ |/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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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6 13:32:38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位是组织的,你起诉组织看来是不准备吃组织的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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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6 09: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所在的为体制内单位,但是收入只能说略等于其他单位水平——并低于社会(私人部门)平均水平。国家不提供住房保障的话,半个月甚至一个月工资都用来租房了(本人未在原单位或任何其他单位购买、租住经适房、周转房、公寓房等任何福利性住房),这样我工作还有什么意义? 国家承诺的保障又怎么兑现?本人理解本单位不分房,但我们的权益如何保障。所以我想建议单位申请增加预算(因为我个人是无法申请预算的)。如果单位不,或者不成功。我打算起诉(一方面我会继续好好工作,履行个人义务;二我个人会继续努力工作,至于发展不发展都没有关系,因为即使升了职,这方面不保障的话,那个收入也干不了啥,还不如获得保障和赔偿呢),大家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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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6 10:21:22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等政策     新住房政策中会提及军转住房问题   新住房政策军地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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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6 11:46:41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改成货币化了,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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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6 12:53:09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伟大的政府早就埋伏好了,注意看那个字,是应,不是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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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百度了一下(没办法,最近老是遇到需要定义的事情),应就是该,当;该,本义:军中互相戒守的约言。我们最大的问题,就是诚信。而往往失信的,确实制定约定的人,很有意思。无信,不知其可?  发表于 2016-7-1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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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6 13:08:31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既要享首都的福!就要吃首都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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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自身遇到问题,永远都这么乐观、超然!  发表于 2016-7-17 11:04
希望你自身遇到问题,永远都这么乐观、超然!  发表于 2016-7-17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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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6 13: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chzzyy 发表于 2016-7-16 09:475 ~) ]' D* Y! p. }* z- R
本人所在的为体制内单位,但是收入只能说略等于其他单位水平——并低于社会(私人部门)平均水平。国家不提 ...
8 E3 _: q, P. n5 Q6 j- Q
不在天 安 门附近分你一套是不是就比较不合理呢?

点评

这个,我好像并没有这么说?  发表于 2016-7-1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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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6 13:23:39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会有这么幼稚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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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6 14:12:28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起诉,必须起诉,为你自己,也为了几十万军转人,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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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7 07:21:52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迟迟不出台,一届又一届转业自主的失去住房保障,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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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7 07:30:00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16年前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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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7 10: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scvdf 发表于 2016-7-16 11:46
& K3 b! |1 `6 O. s- q8 \改成货币化了,房补。。。。。
- }. A' m$ N) N, Q* q$ P
是那个房补吗? 国办发〔2000〕62号中,提供房源和提供补贴是并列的啊,而且是规定未按房改价、成本价等购房或建房的可以申请,买了经适房的,也可以申请(个人理解为经适房价格与房改房等不同,所以可以申请)。二,现在发的是1100,不知道具体是租房补贴还是购房补贴,另外这1100简直就是杯水车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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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7 10: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想自主 发表于 2016-7-16 14:12& Y( s, _% C2 z
应该起诉,必须起诉,为你自己,也为了几十万军转人,支持你!
1 v" y! A* Y5 N3 F/ N+ y% t4 [
我是有这个想法,反正现在在单位干一个月也没多少钱,都给房租了。第二,所谓的前途,哪怕当了处长、司局长,那点正当收入又能怎么样?贪腐? 那又是一个坑。但是,也不能只是我去摇树,大家一起捡果子吃啊。若真是想独享,我就不拿出来说了。提出来,是希望大家都提高法治意识,在法律范围内保护个人正当权益意识,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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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7 10: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池亭人 发表于 2016-7-16 13:32
* Y. @8 n% s4 b- V8 i( Y单位是组织的,你起诉组织看来是不准备吃组织的饭了
, [9 x3 Q/ v/ i, l
客观讲,1个人跟组织之间难道不是一种雇佣关系吗?2现在,组织都保障不了你的权益;3而且,现在的社会很多元、很活跃,不代表离了组织就得饿死啊。之所以没有现在就离开,想磕,就是因为,要离开是分分钟的事,但是,之前说好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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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7 10: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vickymurphy 发表于 2016-7-16 10:21
6 v" ]7 {) E% B等政策     新住房政策中会提及军转住房问题   新住房政策军地一体

% [8 h$ ^, d0 O' f' e+ D3 K/ A: [; ~但愿。国家既然有提过,就具体制定实施细则,不要让规定只是在空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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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7 10:49:05 | 显示全部楼层
cccp 发表于 2016-7-17 07:30
5 B, x0 ^7 h0 D. H4 W16年前的东西了。。。。。。。。。

2 H& c- Z. C0 U4 s2 T' k这个确实是,地方的政策也变了很多。但是,目前好像还没有明文规定废止这个。前几天人事部门和国管局,国转办也还没有否认。所以,咱们更要加快了啊!否则,新规定一出,可能就得跟普通人一样了(比如成为夹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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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7 10: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3_@5…~; 发表于 2016-7-17 07:21
* v- m- T  I2 D迟迟不出台,一届又一届转业自主的失去住房保障,让人心寒
' W' X! b% Q/ t+ ~( M3 O
个人认为应该出台具体政策,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不论何种身份(自主,机关,事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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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7 10:53:35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太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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