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查看: 801|回复: 12

[评论园地] 【时评】110 媒体:八达岭动物园母亲虎口救女算不算见义勇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1-24 09:5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x
                        媒体:八达岭动物园母亲虎口救女算不算见义勇为  i. z6 [6 R( b5 O! X

; O% c4 \) Z# L$ h* l$ o9 N) y! B
) r3 S) D; T2 b" g      近日,备受瞩目的北京市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又有了新进展。
: H: T2 v. l* ]3 K9 q  ^- q  E4 B
5 X0 b& c, y9 F" T6 L  由于下车被咬伤的赵女士,目前已向延庆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索赔155万余元,并已获法院立案受理。22日下午,周某家属向延庆法院递交申请,希望延庆法院回避,由北京高院指定管辖此案。
$ v0 Q: C* O* k6 M$ [+ i( ~ 6 s5 i0 J8 u. Q* K% X9 z- x
  在起诉书中,赵女士指出,园方**的猛兽区“自驾游”项目系违法经营,项目设计本身的缺陷很大,是造成其遇袭并重伤的根本原因,也是导致其母周某死亡的主要原因。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未有效救助的情况下,没有法定救助义务的母亲下车施救,其性质应属于“见义勇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应全部承担母亲的死亡赔偿。对此,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方面回应称,“法律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我们有自己的律师,随时都能出庭应诉”。
4 k+ b. h+ H7 H- Y看到报道,很多人都在疑惑:母亲救女属于“见义勇为”吗?  x) k2 |; Y1 _8 o. H% M
( y! c4 Y' L( o
  在一般人看来,“见义勇为”主要发生在陌生人之间,是一种正面的道德评价。很多人相信,促使周某“勇为”相救的主要原因,恐怕还源自其发自内心的亲情和母爱,而非完全与己无关的“见义”。
& v7 q1 c4 W- ^ 7 T* J. h3 ]3 |7 _' i% k
  而在法律层面,目前还没有“见义勇为”的严格定义。唯一最权威的表述出现在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卫生部等七部委于2012年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中。
) s) q$ Z5 z% a* q' ]$ g
2 M% G! ~/ E- b8 A4 s! Y+ K  该《意见》序言部分第一句是这样表述的:“国家对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行为,依法予以保护,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障,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生活困难给予必要帮扶”。
* V! S! K  P% u1 `
& H6 R' q6 m6 ?" z7 r  “道德评价具有自发性、多元性和不确定性,而法律评价则相对明确、具体和一元。”" `# M  x9 s& x2 O
: @) C% `; V3 W/ X/ ?  `  w
  从立法技术角度,这并非严谨的法律概念。而且从法律位阶看,这也只是一份政府规范性文件,主要是从行政管理角度设定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因此,这份《意见》对于本案民事责任的厘清并无太大助益,也无法成为法院判决的主要根据。
4 U$ d3 t! P4 V0 ~1 A, i* {9 H; }
" F& N, ?: G, o  跳脱赵女士诉状中的特定用语,回到法律关系的实质,我们不难发现,赵女士关于其母周某对其没有法定救助义务的主张,是完全正确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但子女一旦成年,那么不顾生命危险去营救子女便不再是法律上的义务。
6 m  w. I+ v  \" q1 j因此,本案的焦点问题转化为:周某在没有法定救助义务的情况下,协助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营救赵女士,园方是否应该对周某的死承担赔偿责任?
! N2 `9 S0 x1 T( F5 N
' F# F# ^" E3 Q/ x4 b' z& K  也许很多人,甚至园方都可能会援引延庆区人民政府 “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故调查组”发布的《事故调查报告》,认为既然政府已经认定该次事故不属于安全责任事故,那么园方应该不必承担赔偿责任。但必须要说明的是,这样的简单援引在法律上很可能是不被支持的。
0 x; m7 d2 t2 o1 K/ S7 i0 U * C- E1 Q& V! N" K# b) k! F
  一方面,赵女士并不认可该调查报告的结论,正在提起行政复议;另一方面,同时也更为重要的是,《事故调查报告》指向的,是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责任和园方在行政法上的责任,这与园方的民事责任虽有**却不完全相同。# I! j1 q  p* p- u

$ b3 s$ u, o  Q4 u- V5 K) x4 n) M  园方是否应当对赵女士等人承担赔偿责任,需要司法机关依法审判,政府部门并没有权力对此做出终局认定。即便政府认定老虎伤人不属于安全责任事故,也不意味着园方就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相反,我国法律有一系列条文都在支持赵女士的索赔主张。
, _$ Z( `* I0 y0 t2 Q 1 a9 q! |6 t0 l) U- P8 ?) ~
! d& Y3 e/ C! x
  在法律关系上,赵女士既可以援引《侵权责任法》也可以援引《合同法》来支持其诉讼请求。此外,我国《民法通则》中的许多条款也对赵女士有利。比如《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适当的补偿”,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等等。
% a% m3 Z3 E" v' K
$ A/ v% p0 T& [  虽然有证据显示,园方已经进行了反复的警示和提醒,也进行了及时的救助,但并不能因此认为园方在安全管理和危险营救方面,已经尽到了全部的责任。因为生命是至高无上的,安全防范和营救生命的责任也是没有止境和上限的。将园方认定为周某协助营救赵女士的“受益人”并不为过。+ N; {) G& u9 m. `) P4 h
% Y) G2 j4 h, w
  道德评价具有自发性、多元性和不确定性,而法律评价则相对明确、具体和一元。如今随着司法程序的启动,“不守秩序、咬死活该”之类的情绪表达,必须让位于中立的司法审判。
) H$ ]1 {) j* D+ {  `9 q1 b5 e( _: o - [- ^% }* G3 I' T- i) {  t! F
  动物园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要承担多少的赔偿责任?与其继续吐口水,不如搬个小板凳,理性围观,静看法院如何判决。
" e; [" \8 l3 F5 M1 ?0 i; W; z- r

评分

参与人数 3经验 +30 津贴 +60 收起 理由
自由星辰 + 20 谢谢发表精彩内容,论坛有您真好!
老村长重出江湖 + 20 赞一个!
晖酒当歌 + 30 + 20 感谢您为论坛的繁荣做出贡献!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6-11-24 10:5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说“莫为铜臭遮望眼,良心何在使人愁”,赵姓女子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害死了自己的母亲,先好好反思吧。出了事只知道扯这些,难道就没自己的责任?整个事件,园区即使有责任,那也是极小的责任。

评分

参与人数 2津贴 +50 收起 理由
还不错8 + 20 赞一个!
天山雪001 + 30 感谢您为论坛的繁荣做出贡献!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6-11-24 11: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4 11: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关于这事儿的关键是如何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惨事,保住性命最重要!遵纪守法呀 !

评分

参与人数 2津贴 +25 收起 理由
还不错8 + 20 赞一个!
dwhjgc + 5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4 11: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1、其母救女不应认定为见义勇为。即便在生理年龄上其女已成年,其母已没有救助义务,但此事件的发生,完全可以印证其女的心理年龄远未成熟,也可以说是其母教育不当造成的,在情理上其母依然负有继续管教和救助的义务。$ z9 Y" e! m3 w" M8 @4 |; P
2、此事件完全是其女的不当行为直接造成的,应该由她自己付完全责任。老虎可能伤人,这是每一个成年人都应该明白的道理,何况园方也尽了提醒警示的责任和义务。至于园方是否通过了有关的安全认证,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与是否发生该事件并无必然的**。
. x& K3 u5 r/ m: \3、若非要让园方承担责任,也不应该承担超过10%的责任。犹如在高速上正常行车时,行人违章上高速被撞死一样,死者非要赖上高速运管部门和驾车人或车辆生产商吗?从法理和道理上都说不通,最多可在慰问金上稍微补偿一下,但绝对不能是赔偿,否则和緟俑碰瓷无异了

评分

参与人数 2津贴 +25 收起 理由
还不错8 + 20 赞一个!
dwhjgc + 5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4 12: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八达岭动物园被咬伤的赵女士自己找死,搭上老妈。老妈行为可敬,但应是咎由自取。看看全家的表现,就知道,全家人平时霸道惯了,心中哪有规则、规矩。赵女士自己找死,从监控画面以及现在自己要求赔偿30万来说,证明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还是一句话,你游戏生活,生活也游戏你。我们中国目前就是太漠视一些正常的规则,才会出现此类现象。

评分

参与人数 1津贴 +20 收起 理由
还不错8 + 2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4 13:5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母爱伟大要承认,* u) q4 t$ K4 d' a  _2 s
但把女儿养成这样,算不算自己害死了自己?

评分

参与人数 1津贴 +20 收起 理由
还不错8 + 2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4 13:5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村长重出江湖 发表于 2016-11-24 11:50# |) P/ s& g$ _* Q% g5 x* n' t
1、其母救女不应认定为见义勇为。即便在生理年龄上其女已成年,其母已没有救助义务,但此事件的发生,完全 ...

1 s3 t0 o4 o/ w0 i1 B  h( ?2 t6 x就是就是,园方即使有责任也是极小的责任。

评分

参与人数 1津贴 +20 收起 理由
还不错8 + 2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4 13:5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阻止违法犯罪、保护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或者在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中,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各地具体规定又有所不同,北京和上海的相关规定,奖励的主要是阻止违法犯罪,或者抢险救灾等行为;而天津和重庆还褒奖挺身而出保护他人人身或财产权利的行为。
  d) ~+ a3 D" ?5 J7 \1 m考虑到所在地北京的具体规定,个人认为,由于周某不存在阻止违法犯罪或抢险救灾行为,法院最后很可能对见义勇为不予认定。但这与周某和赵女士间的亲属关系无关,整体上,我国各省区市的相关法规或条例,都没有把亲属排除在见义勇为之外。

评分

参与人数 1津贴 +20 收起 理由
还不错8 + 2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4 14: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想知道,司法机关是否应该追究该女的过失杀人罪呢?因她母亲的死与其的重大过失(私自下车)有直接的关系。

评分

参与人数 1津贴 +20 收起 理由
还不错8 + 2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4 16: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评价则相对明确、具体和一元。

评分

参与人数 1津贴 +20 收起 理由
还不错8 + 2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5 08: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全国的动物园在老虎伤人事件上吸取教训,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件。

评分

参与人数 1津贴 +20 收起 理由
还不错8 + 2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6 13:3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见义勇为?下一步他们是不是还会要求评周某为烈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