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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7 21: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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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bpro 于 2016-11-27 21:2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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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3 f I: X6 h$ f U' p觉得还是团以下干部住公寓为好,利于干部流动。到了团一级的,现役退役的按级别军龄打分(全军统一打分标准),按分数顺序分安置房,毕竟很多现役团职分到了经济房也有很多没分到,只有这样才能和以往文件不矛盾,相对公平。一旦退役,团以下干部没分到经济房的给予一定补贴,团以上的也可以给予补贴或者等待排队分安置房(这也有利于鼓励干部长期服役达到团职再退役)。团以上干部分到经济房的一旦调动,可以保留一套或者退掉现有经济房到新的驻地再购置经济房。很多文件原来都有,就是没好好执行,有权利的占几套,没权利的一套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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