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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2 09: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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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版《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须知》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审核流程图》,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维持不变:即上海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申请所在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或等于15平方米,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两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且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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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6 x9 O# A( z9 d8 D4 P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之一,就是“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这个条件他能符合吗?另外,通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你认为他是一个值得你托付终身的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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