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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0 15: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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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 b; a" I7 e7 F4 w; \6 ?国转联〔2016〕6号
0 s% _8 A; q5 m+ O) q% ^( 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各战区、各军兵种、军委机关各部门、军事科学院、 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政治工作局、政治部),各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政工组:
. C, z6 {3 r ?/ O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精神,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B9 q9 O4 [, w# h, Y2 G 一、认真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接收服务工作. \ l5 x* d8 s: B4 C3 M. T4 ?
(一)做好转业干部接收报到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安置计划接收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不得擅自改变安置去向和安置方式。进一步规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档案移交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接收档案,接收手续要齐全完备,档案要件内容要完整,特别是涉及退役金核定的有关材料要核实准确。深入宣讲自主择业政策,特别要把涉及转业干部切身利益的待遇保障、随调随迁家属安置、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年度登记等有关要求讲清楚。各地军转部门要利用办理转业干部报到手续的机会,深入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和就业服务需求,完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信息数据库,为有针对性地做好管理服务工作打下基础。军、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确保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工作顺利进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于部的报到手续,由转业干部本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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