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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业分享] 建议自主择业写入法律,才能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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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19: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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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安置办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国家、军队、地方、军转干部各方利益尽快出台正式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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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3 H! K( ^. E* A% p5 s一个政策暂行了10多年也应该有个正式的归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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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要暂行100年才能转正吗/ i0 v! l9 {" e* H9 ~' L  m

1 u2 I& n* c; Y  j党中央国务院是不是应该给曾经为党和国家做出过奉献与牺牲的已经择业的军转干部一个准确的定位- z" |) o' q0 r. k' g9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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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待遇、退役金和各种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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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x( o$ `" [+ S$ P* P; P要么执行军队退休人员同职级待遇( I; Z3 [+ |4 s&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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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执行安置地在职公务员同职级待遇或安置地退休公务员同职级待遇  J$ S4 `1 w$ i

8 t7 k7 p' _! U) ~: G三者取其一2 G: A- g( y* f9 k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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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交叉享受又都不享受的“非驴非马”现象! V- [% ^0 A  k% b' u5 _4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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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自主择业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种矛盾# z' R! G  ~+ ]! f) T

6 R. Y' R) b7 q8 W: c% Z; e使党和各级政府省心# v- k! p+ h1 ~. g8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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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干部安心! w( O( Q5 h4 x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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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称心2 ~+ n, {# W1 d% T" I% n
国家基础牢固长治久安! w# G% |4 v% \( ~
请大家帮助转发希望能引起中央有关领导重视从而解决问题7 Q. T1 g5 k& ?2 A& a; R4 ~! d
不然矛盾总有一天会爆发。谢谢各位关心党和国
4 {  p3 H9 O$ e+ f8 x, V; Q家命运的人 : i6 i- q  h$ J

评分

参与人数 1津贴 +2 收起 理由
ntmxd + 2 需要的安置法,自主择业早已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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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20: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期盼这部法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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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早有法律依据,没有任何疑虑,我们需要的是有关安置的法规,如何具体执行自主择业这个法定安置方法。  发表于 2017-4-22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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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20:57:48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参照军退,其它的就不要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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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自主择业是转业干部,不是退休干部,只有退役金调整参照退休  发表于 2017-4-22 11:39
自主择业,早有法律依据,没有任何疑虑,我们需要的是有关安置的法规,如何具体执行自主择业这个法定安置方法。  发表于 2017-4-22 11:20
是的,落实三号文件。  发表于 2017-4-21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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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21:00:58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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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22:37:50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写入法律就有保障了!也就踏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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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早有法律依据,没有任何疑虑,我们需要的是有关安置的法规,如何具体执行自主择业这个法定安置方法。  发表于 2017-4-22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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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23: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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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23:5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黑海一舟 于 2017-4-22 00:00 编辑
2 @; z6 T8 b" ?: ~, d+ \, _/ L: l, H. n8 W, s) q6 r9 D
我国的国情,行政法规也是法律渊源。所以,不要纠结于文件种类。
4 P+ g: n& ~0 v* D
8 u- z6 Y7 p0 h3 J& c  t$ R7 @3 l制定法律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只要当局想改,中国法律随时可以改动。进一步说,即便写入宪法,也是可以修改的。- w# y1 a! Y7 v4 |

0 \' e1 Y. A/ b9 ?; U) V/ l中国人太迷信书面的东西,所以有很多神奇的武林秘籍之类的文学作品,幻想依靠一部著作,几天就可以练就胜过练武几十年高手的武功。其实,武术是实践技术,很难用书表述技击的技能;功夫也是需要长久的苦练积累,看着书、短期内是学不会武术的。
  f7 {2 I! Z# _5 u- S- E$ o) W6 x: s- K
重点在于落实哦。中国很多法律调子高,落实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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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主说的对,关键在于落实  发表于 2017-4-22 11:21
自主择业,早有法律依据,没有任何疑虑,我们需要的是有关安置的法规,如何具体执行自主择业这个法定安置方法。  发表于 2017-4-22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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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00: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退役军人法,二十年后出台,你等着吧,,,不死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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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早有法律依据,没有任何疑虑,我们需要的是有关安置的法规,如何具体执行自主择业这个法定安置方法。  发表于 2017-4-22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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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05: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军人完全职业化后应该会都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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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早有法律依据,没有任何疑虑,我们需要的是有关安置的法规,如何具体执行自主择业这个法定安置方法。  发表于 2017-4-22 11:21
有可能。  发表于 2017-4-22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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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07:00:19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也有很多不执行的!不好执行的,执行不了的!法律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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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将三号文件法律化,没有法律更不能  发表于 2017-4-22 11:21
自主择业,早有法律依据,没有任何疑虑,我们需要的是有关安置的法规,如何具体执行自主择业这个法定安置方法。  发表于 2017-4-22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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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07:24:32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的关键是这个暂行规定大家一直没看到过正式文件,都是网上看的,不知道遮遮掩掩的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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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件,2001年我们就看到,并组织学习过  发表于 2017-4-22 11:22
自主择业,早有法律依据,没有任何疑虑,我们需要的是有关安置的法规,如何具体执行自主择业这个法定安置方法。  发表于 2017-4-22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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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07:25:46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军人是舍小家为大家,长期牺牲个人发展,而保家卫国生产和平的奉献者。而平民是灯红酒绿,老婆孩子热炕头,享受和平的获得者。所以军人应该参照全世界的标准,达到服役20年军龄必须独立享受军人的终生退役保障金。自主择业的退役保障金各项目的完整性,的确应该立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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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早有法律依据,没有任何疑虑,我们需要的是有关安置的法规,如何具体执行自主择业这个法定安置方法。  发表于 2017-4-22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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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08:03:58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军人应该参照全世界的标准,达到服役20年军龄必须独立享受军人的终生退役保障金。同意此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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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早有法律依据,没有任何疑虑,我们需要的是有关安置的法规,如何具体执行自主择业这个法定安置方法。  发表于 2017-4-22 11:22
应该是这样。  发表于 2017-4-22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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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08:26:44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应该太应该!一个好政策到如今被地方政府阉割得支离破碎,但我很悲观,看看和平时期军队军人几十年的待遇,心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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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早有法律依据,没有任何疑虑,我们需要的是有关安置的法规,如何具体执行自主择业这个法定安置方法。  发表于 2017-4-22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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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08:5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不久的将来,自主择业将是职业军人退出现役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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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并不是独立的安置方法,只是转业的一种形式  发表于 2017-4-22 11:23
自主择业,早有法律依据,没有任何疑虑,我们需要的是有关安置的法规,如何具体执行自主择业这个法定安置方法。  发表于 2017-4-2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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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09: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指尖记忆 发表于 2017-4-21 20:57, n2 N* L9 ]& g1 H
只能参照军退,其它的就不要说了!

6 g: N+ X; E4 P( `# H# x' r  |
' ?& u4 k9 {7 j只能参照军退,这是原则。换其它的,将会严重贬低我们的,以后不要再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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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参照军退,法律上,是属于转业安置的一种方法,仅退役金调整参照军退  发表于 2017-4-22 11:24
自主择业,早有法律依据,没有任何疑虑,我们需要的是有关安置的法规,如何具体执行自主择业这个法定安置方法。  发表于 2017-4-2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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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09: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者取其一的说法,建议以后不要再谈,我们就是参照军退人员,这是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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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早有法律依据,没有任何疑虑,我们需要的是有关安置的法规,如何具体执行自主择业这个法定安置方法。  发表于 2017-4-22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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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11:07:38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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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长值: 9820

发表于 2017-4-22 11: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说的这个是伪命题,自主择业好几年前就已写入法律了
0 w+ u9 M2 W& R+ h  u( a) S' `" P6 S6 [/ k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5 \! t. d9 U2 ]1 |5 |- Z, L
2 i$ n# K5 t. L- X# J4 M4 x
第六十三条 军官退出现役,国家采取转业、复员、退休等办法予以妥善安置。作转业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作复员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享受有关就业优惠政策;符合退休条件的,退出现役后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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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14:45:23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楼主一个赞,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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