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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诚信在哪里 于 2019-1-1 10:3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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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论坛因为涨资又热闹起来。因为自主择业相关标准还没下来,大家就有了自己的解读。' O; L7 [. J6 {1 m* N- j* X8 i
我想说的是,我们自主择业的各项政策是根据2001年3号文件来执行的,这次如果要给我们涨资的话,是不是也应该按3号文件执行?而且有些地方以前落实文件精神不到位的,是不是该纠正的纠正?对这次涨资的解读,大部分人都在说合并不合并的,我想知道,究竟应不应合并,为什么不呼吁按3号文件,该怎么涨就怎么涨?哪怕实际涨得少一点也无所谓,毕竟是有文件依据的,是靠得住的。最重要的是,3号文件是落实自主择业政策最重要的文件,是经过充分的调研和酝酿的,是近二十年来部队落实干部转业政策的重要依据,从上到下都应该维护文件的权威性和连续性。在大范围调整待遇问题上,怎么就这么轻易被无视,那我们以后还有何依靠?如果别人忽略是情有可原的话,我们自主人是不应该不提的,因为至少到目前为止,3号文件还是我们的根本。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应该都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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