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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4 15: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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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部的类似遭遇,其实才刚刚开始。这里有个背景,就是地方的养老保险改革。其实在养老保险改革之前,军转干部是不存在这个问题的,因为大家都是领退休金,直接从财政支出。假如你一直都是正处级待遇,那么退休后还是正处级的标准领取退休金,这没有什么疑问。& H% y# ?8 w) x! e6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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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的变数,始于2014年开始的地方养老保险改革。在2014年之后,地方的同志们也开始缴社保了,退休的待遇,也不是完全由财政支出了。对于2014年之前参**作但到2014年以后才退休的人,比如像军转干部老王,这类人我们称之为“中人”。他们的退休待遇,是社保费用支出一部分,财政支出一部分,那么这就牵涉到社保费用支出的那部分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而根据社保方面的有关规定,这是跟个人级别相关的。于是有些地区,就按个人的实际级别来计算了,就出现了老王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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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老王可以看作第一批在养老保险改革之后退休的军转干部,他先尝到了这种辛酸。更多的军转干部由于年纪还小,他们还认识不到这个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实际上类似上海社保方面的这种规定,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存在,只是其他地方的军转干部还没有到退休年龄而已。而随着退休年限的临近,更多的军转干部估计也会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这个问题,类似的争执诉讼也许会更多地出现。所以,关注这件案子,就是关注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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