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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说到解决这些问题的大智慧,首先离不开“三个相信”“三个依靠”:一是相信党对军人群体越来越好的政策道路,紧紧依靠党的正确领导和大政方针;二是相信群众之中蕴藏着巨大的聪明才智,紧紧依靠广大现役和退役军人群策群力;三是相信只要拿出勇气和精力,那些历史遗留问题都是可以逐个解决的,紧紧依靠法治保证和纪律手段个个击破。 在此基础上,我们愿抛砖引玉,针对一些具体问题率先提出一些解决办法供研究和参考。 对2019年进入转业安置的军转,退役军人事务部可以会同军委政治工作部以及负责编制等的国家有关部门,研究一个是否可以比照转业时的部队职级以及年限对等套改公务员职级的办法,针对哪一部队职级和年限最高可以套什么地方职级、最低应该套什么,最好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和操作办法。这样就可以利用政策契机,从一开始就杜绝降职(级)安置的发生。 编制问题,可以考虑计划单列,即由国家**政策,军转安置职级既不受地方单位原有4:1的限制,也不受按照机构等级编制多少高级别职级人员的比例限制。原则上按1:1下编,“人随编制走”,升迁、调离和退休之后编制自动取消。 但其实总的来说,当下的问题都好解决,难就难在历史遗留问题怎么办。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有些是由于政策本身造成的,有些则是由于政策不落实造成的。客观讲,解决由于政策本身造成的问题,难度要大得多,因为很难说制定的政策在当时来说就是不正确的,如果因为事过境迁的原因凡事都要拨乱反正,恐怕许多事情都要乱套了。但由于政策不落实造成的原因,完全可以作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也会降低不少难度。 从这个角度来说,以中发[2001]3号文件、或者国发[2008]8号文件作为历史切割点,有所侧重、有所区别地解决军转干部被降职安置的问题,似乎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因为在此之前,军转干部降职安置是国家政策(虽然不是明文的),存在问题似乎也不像2001年之后那么突出,而之后就主要属于国家明明有政策却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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