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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 21: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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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6月,新公务员法正式实施,公务员迎来职级并行时代。这两天,各地组织人社部门都在传达相关政策,关于此前讨论的几个焦点问题都已明确套改细则。今天参加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工作培训会。会议通报了公务员职级套改及晋升详细办法,办法非常明确,首次套改是硬性要求,但套改后因为占用了大量职数,留下来可用于晋升的职级并不是多,因此进入晋升环节实际上只有少部分人可以获得晋升。职级并行初级阶段,要想实现制度设计的初衷,看来还需要一段时间的消化期。我们都知道职级并行的程序是先套改再晋升,首次套改是硬性要求,不受职数限制,这就有可能出现首次套改后职级满额的情况,从而导致所有人无法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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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一个地市级机关单位有50个公务员,按照职数比例可配备20%即10个一至四级调研员,原本这个单位就有五六个非领导的调研员、副调研员,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合并的单位,非领导职务更多,他们首次套改二级和四级调研员,占用了绝大部分名额,再加上党组成员、副职领导套改一级调研员等情况,就可能出现一至四级调研员满额没有职数,直接导致首次套改后后面的人无法晋升,或者只有少数几个职数可以晋升。一至四级主任科员依次类推多数也是这个情况。这种局面,只有等到前面的人退休、调离或者晋升,才会改观惠及其他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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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3 V0 f2 J. ]. o# U! ?一、关于军转干部职级套改问题 k5 G6 `7 P# N, o+ P# b7 [. \3 e(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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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部此前争议最大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级别,是从部队开始,还是从转业地方开始。目前从传达的政策来看,已经明确从转业地方定级开始算起。比如某正营干部,2015年转业地方定级副主任科员,那么首次套改就按副主任科员套四级主任科员,从2015年起计算任职时间,之后有职数按规定年限和条件晋升。套改后,职级与原工资待遇不挂钩。也就是说,原来转业享受什么级别的工资待遇,套改后继续保持不变,只是职级有变化而已。这样套改下来,军转干部或普遍出现工资高、职级低,工资与职级不配套的情况,与现在的政策差不了多少。比如副团转业,拿的是副处工资,职级套改后,可能就是个二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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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职数比例四舍五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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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级并行规定明确各级行政机关职级并行有职数限制。比如地市级机关单位一至四级调研员占比20%,假如一个单位有53个编,那么按道理这个单位的一至四级调研员应该可以配备53×20%=10.6个,按照四舍五入的讲法,可以配11个调研员。现在政策明确不行,无论最后按比例算出小数点后面的数字是多少,均不计算,直接按小数点前整数计算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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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职级并行普惠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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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r. M! G, [, k 可以明确的是,大单位会占便宜,小单位吃亏。在以地市级机关为例,比如说一个100个编制的单位和一个20个编制的单位,明显待遇就不同。100个编制的单位,按照20%的调研员比例,有20个一至四级调研员名额,这20个名额扣除原来的调研员、副调研员套改名额,可以肯定不会满额,如果按一半计算,至少有10个名额可以拿出来给中层的正科、副科套改晋升。而20个编制的单位,20%的比例也就四个一至四级调研员名额,这四个名额可能留给原来的调研员、副调研员套改都不够,一旦满额,中层的正科副科就没有了晋升机会,只能等上面的人退休或调离空出职数再按规定晋升。这就是大单位的优势。! k1 U; w9 C" T7 D3 _, h
3 v9 o- N4 Z/ N: [' \7 m" ? 按工龄晋升职称,相当于吃大锅饭,论资排辈就失去了职称的竞争意义,与其这样,不如不要职称,直接按工龄晋升工资,还省去了之间环节,简单又方便,问题是,这样做有意义吗?无论体制内外,有竞争才会有进步,有机会才会有价值。简单的平均主义,或者没有门槛的进步,人人都能随时间的推移渔翁得利,坐享其成,人就会褪去激情,失去创新,没有目标和欲望,长此以往处于一种没有竞争的环境,无论对个人、对单位还是对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都没有好处。所以问题的关键不是设立双轨制,不是怎么破格或者按工龄晋升,而且怎么保障晋升的环境,确保竞争的公平、公正、公开。1 w, }: L7 [! ^0 b.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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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一个单位只有10个中级职称名额,最后通过程序筛选出来,10个人都是众望所归,我想没有人会有异议。名额只有那么多,争不到是自己本事不够。而如果其中有一半都是通过加塞、打招呼、找关系获得的,那么可以想见众人的态度。只要涉及切身利益,关注度肯定高。然而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机会少名额少没有问题,问题是不能有太多的人为因素的干扰,如果大家都有同等的机会,都能按规则参与进来竞争,优胜劣汰,无论什么结果都会平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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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职称制度,有亮点是要改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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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适当增加职数,提高惠及面是必须的。特别是对基层一线以及农村偏远地区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倾斜,一定要加大力度,可以考虑像有些省份对教师那样,对于教龄满20年或30年以上的不限职数,允许自然晋升副高以上职称。现在的职称职数限制太死,没有弹性,不利于激活内部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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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 R/ `第二,必须改善职称晋升评价机制,尽最大可能杜绝人为因素的干扰。比如引进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对职称的评判条件进行综合管理,符合条件的录入,然后通过大数据分析判定晋升资格,确保相对的公正公平。0 [1 C& d) f8 `! F5 k; E, r9 m1 u M& `
总的来说,职称改革势在必行,否则以现在的体制机制,很难保证不让实干者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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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已经明确的政策来看,有几个值得关注的地方:第一、职级并行大单位会占优势。小单位比较吃亏。以地市级机关为例,一至四级调研员配比20%,一个100个公务员编制的单位,就有20个一至四级调研员名额,扣除原来的调研员、副调研员套改占额,肯定不会满额,哪怕以一半计算,也有10个名额可以拿出来给中层干部套改晋升。而一个20个编制的单位,一至四级调研员名额也就四个,首次硬性套改,名额可能直接给原来的调研员、副调研员占用,出现职数满额的情况,后面的科长、副科长们就没了机会。8 w! z' V& k" j4 Z' F! _9 e
* |' d" G$ p* Z, \$ Y6 `! f第二、军转干部套改从转业定级算起。比如某副团干部,2013年转业地方定级主任科员,那么首次套改他就按主任科员套二级主任科员,从2013年起计算任职时间,之后视职数情况晋升。套改后,职级与原工资待遇不挂钩。意思就是,原来转业到地方拿的是副处工资,职级套改后,工资待遇保持现状不变,但职级可能就是二级主任科员或晋升为一级主任科员,达不到四级调研员水平。这样套改下来,军转干部或普遍出现工资高、职级低,工资与职级不配套的情况,和现在的政策其实相差无几。7 l9 _: |7 U5 c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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