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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安置方式,是国家**的新的另一种安置方式,这样既减轻了地方政府的安置压力,又给一部分转业干部创造了一个新的选择途径或机会。所谓自主择业安置,这个“择业”,是选择了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绝不能片面的理解为,选择了自主择业安置了,就必须去创业!一是一些年龄偏大的军转干部,不适应地方工作了,不适合选择计划安置,而选择自主择业方式安置,月领退役金生活上可以得到保障。二是部分年龄偏小,有专业特长的军转干部,不想计划安置到单位上班,想到地方自由发挥其专长,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安置,这部分人可以根据个人条件,因地制宜,酌情投资创业是完全可以的。年龄偏大的自主择业安置干部,投资创业应该慎之又慎!千万别冒险在干投资创业的事了。实践证明,绝大部分这类人员,冒险投资创业都是血本无归的!竹篮子打水,一场空,甚至于是负债累累的境地…… 有的战友可能刚择业不久,你还年轻没负担,对于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军转老自主来说,其实涨点退役金何止是等米下锅的事,上有老下有小,儿女上学,买房还贷,盼望早能涨到手一天,早能减轻一天负担,真的很重要,真的就是迫在眉睫! 还有一点,就是一些自主择业干部自己看不起自己,自我放弃自己的政治身份,变的平庸起来,其实就是一种自残行为,竟然把自己给弄的边缘化了,这是一种不良倾向。也是可悲的一件事。
5 f4 u1 u3 A T论坛里有位勇往直前的战友说的十分客观,非常到位!千真万确,绝无不实之处!择业是一种安置方式,绝对不能能片面的理解为选择了自主择业安置方式了,就必须创业!2001(3号)文件实行自主择业安置政策,近二十年,算算首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现在的年龄(按任职年龄副营35,正营38,副团43,正团45既安排转业),最小的副营职干部都已经五十三四,最小的正团职干部都六十四五,还如何去创业,打工、看大门谁会要呢?我们试想,国家制定政策是考虑到了的,所谓自主择业安置方式,其存在它的更深层次的实际含义的,自主择业并不等于必须要依靠去创业!% E6 p e5 |; n0 H
我们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不能自我贬低自己,否则就去按退休职工领退休金去好了,试问哪位能愿意呢?万万不能自我边缘化,更不能自我贬低了自己。身份不清,何谈待遇之有呢?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因为地方政府领导对相关政策不知情,业务部门负责人员不学习或是不作为,不能很好的执行政策,以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因此已经被边缘化了。主管部门的分管人员,连自主择业干部是啥性质都弄不清楚,这样下去,何时才能把相关政策切实落实好呢?自主择业干部政策落实不走样,不仅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更是关乎党和国家声誉的大问题呢。依据政策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诉求应该得到的福利,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大家都绝不能漠不关心。另外,打电话向退部主管部门反应问题并没有任何过错,只是事先应做好充分准备列好提纲,有备而来,灵活应对。执行3号文件曾今出现过如此多的失误,怎能不让人担心呢?按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从到安置地报到接收安置的那一天起,按规定应该享受的医保、取暖费(北方)、住房补贴(已经实行了的安置地)等等福利待遇,就应该接供。但实际上大部分人员报到安置后,应该享受福利待遇得不到衔接,有的转业报到安置多年以后,都得不到解决,这无形之中给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造成了经济上的、政治待遇上的重大损失。有的地方多年不给落实待遇,久拖不决,算下来仅经济损失达十多万之多比比皆是,这又咋能不让我们这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担心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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