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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退部(厅、局)领导:; p9 @# S$ |1 K! e! c$ L* z8 [. N/
最近,围绕退役金调整问题,引起了自主择业战友们的高度关注,其焦点是能不能按既定政策执行?而国家制定自主择业军转的基本法是【2001】3号文件,国转联2012二号文件,涉及退役金调整的关键词是第四十条所阐述的内容——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这是在转业道路选择的重大核心坐标,在近二十年来的数次调整中,始终贯彻了这个宗旨,相信国家在没有经过慎重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经过全国代表大会审议,推出新的重大决策之前,任何人没有权力擅自改变的!即使随着历史发展,需要对这一政策进行调整,那么,也只能跟随经济发展而提高改善,这一部分干部待遇的比照坐标也不可动摇!按照历史规律,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1 Y$ ?6 |# ?9 R0 a- M9 x" w
但是,在中央调整决策近两年时间,关于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调整,不知何故迟迟没有兑现?而当我们得到国家布置落实补发的同时,却盛传出让广大自主择业干部瞠目结舌的信息:生活补贴和物业补贴都要乘以系数!!!让我们感到震惊、茫然、迷惑、纠结。如果生活补贴全部乘以系数,这就产生一个问题,打个比方,比如兵龄二十年副团,如果这次就涨的职业津贴只有200,那么合并到生活补贴后就是200+3650总共3850乘系数0.8等于3080,原来比没涨时反而还降了570,如果单纯涨职业津贴,那么不是涨退役金了,成了降低退役金了,还有一种说法是涨的职业津贴乘系数并入生活补贴,那么这个例子就是200*0.8+3650,这样的话大家心里可能还可能接收一些,毕竟以前职业津贴乘以系数的,而且这样的话既实现了正的增长机制,也体现了多干多得的优越性。当然最好的就是跟军退一样,全部不乘系数,这符合三号文件和国转联2号文件精神,生活补贴全额发放。不知道这次是基于哪种考虑的。还有就是对于生活补贴的说明,我们现在生活补贴相当于现役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津贴的百分之七十,已经低于三号文件规定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再乘以系数,那就是百分之五十六,比相当于在打折基础上再打折,这次退休的全额加进去基本达到百分之八十的标准,如果自主跟军退一样那符合三号和国转联2012二号文件的规定。生活补贴再在他们这个标准上乘以个人系数不符合文件规定,我们都按照现役的各项津贴百分比,不是按照退休的百分比。2008年时就出现过乘以系数的情况,好在当时退休和自主的及时反应马上更改了,于是才出来国转联2012号二号文件将职业津贴全额发放规定了下来。按理说这次不应该重复上次的情况。
如果是第一种的话,肯定会引起轰动效应的。
第一 ,这完全背离了中央【2001】3号、国转联【2012】2号文件精神;
" _ K( d3 W p5 V9 w 第二,作为退役金调整的参照坐标,移交到地方军队退休生活费调整,已经于2019年10月落实,他们当中也有服役年限的比例系数,还有病退的比例更低,我们百分之八十起点,他们百分之八十五,但他们按以往惯例,没有乘以系数。那么,按照中央既定相应政策,自主择业干部理所当然也不应该乘以系数;如果乘以系数都应该乘以系数。
第三,无论是军队现役,还是军队退休人员,以至于地方在职或退休公务员,他们的生活补贴和物业补贴,都一律按职务等级标准调整发放,没有任何人要乘以比例系数。而单单给我们上系数,做减法,无论从什么角度,都是没有理论根据的;
8 d9 o# a; j& z& d4 h2 Y+ ^% C1 | 第四,从走自主择业道路来讲,首先,这个政策标准是国家制定的,不是我们索取的。其次,是支持国家改革,出于缓解政府安置压力,我们让出安置官位,属于是一种奉献精神。% Z: t( s3 |% i' u7 \
第五,我们的退役金待遇,与同等职务人员相比,实际收入亦属于最低。(1)我们与现役军官比不了,也不能比,大体是同等职务收入的六成。(2)我们与同等级别军队退休干部相比,其一是基本比例低于5%以上,其二是军退有标准的住房保障,这就是一项巨大差距!其三,国家对军退有完善的服务机构,以及各种保障的投入,其四,军退多出通信、书报、节日、护理等多种补贴,还有免费的医疗这是我们无法比及的。(3)我们按照同等职务级别公务员比较,其一是科以上的岗位特权,其二是地方公务员的实际待遇远远高于我们,据了解,全国科以上公务员年收入,均在十五万以上,经济发达地区则更高。
第六,自主择业干部,已经把生命的黄金段,贡献给了国防事业,退役创业极其艰难,说得过去的如凤毛麟角,大多数年龄连打工都不予录取,有些当了农民,当保安等,多数是的照顾老人,鲜有额外收入;
8 h* _, _4 r" E 第七,自主择业干部普遍上有老下有小,赡养老人,为儿女求学、就业、成家等,生活负担较重,主要依靠退役金,显得捉襟见肘入不敷出。
) C' q, j: F- H+ s$ }; S4 s( ~: J( m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国家在制定【2001】3号文件等政策时,考虑到了地区经济不平衡、自主择业困难等因素,规定了各地方政府,分别负责与本地同等级别公务员待遇差额的弥补、住房补贴、医疗和社会保障等问题,还强调各地在落实中央规定政策的基础上,还要要根据当地情况,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正是由于国家的这些承诺,我们相信党中央,服从大局,淡泊名利,毅然放弃含金量很高的官位,我们相信的是国家的诚信,如果诚信不在了,不按照国家规定随意降低退役军人的待遇,那么大家心里会怎么想?
国家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就是帮助退役军人解决问题的,让我们成为受尊崇的人,现在国家一直在提高退役军人的荣誉和地位,如果这次明着涨资变相降资势必影响自主择业人员和部队现役的稳定,因为我们的今天就是他们的明天。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提出“四个全面”,其中全面依法治国是根本,【2001】3号文件是中办发的关于军队干部转业的法规性文件,退部这次将生活性补贴系数化,这是明显的有法不依、有规不遵,是与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向严重违背的,同时党中央、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各级要强化“四个意识”、“两个维护”,退部不执行3号文件,本身就是与“两个维护”相违背,中是一种视法规如儿戏,视党中央权威如儿戏的行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何在?
退部要系数化生活性补贴不是不可以,但必须以中央名义发与3号文件同等地位文件才合法合规,而且必须按照政策变更衔接的惯例和原则,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不然无法找到法理逻辑,更找不到情理逻辑。现在退役部应该是我们的上级领导,要体谅和努力为我们当好当家人,执行好、维护好中央2001-3号文件及中发2012-2号文件,不能去研究文件的模糊文字**不利于退役军人的调整方案和文件!
望上级领导充分考虑到所有方方面面的情况,把我们的拆求反映给高层领导,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符合广大自主择业干部利益的好政策。
此致# e7 D C% D& A0 k
敬礼!
自主择业干部
20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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