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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milerainbow 于 2020-4-24 11: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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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军队职业化进程即将全面展开的大背景下,对退役军人的退役金改革必将走上历史舞台。对退役军人中的自主择业干部,如何做好其原有的退役金标准与职业化后的军人退役金制度衔接,是当前自主择业退役金制度系数算法变革的重要因素。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职业化前的自主择业干部与职业化后的自主择业干部所面临的服役环境有本质区别,因此这次全系数退役金改革算法对职业化前的自主择业干部是不适用的,也是极其错误的。
$ \ n, y: y8 j- j& f! S 首先,职业化前的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标准有明确的文件依据,随意改变不仅是改变了双方彼此之间的契约,不仅打开了一个错误的先河,也让本来忠诚于党、热爱国家的自主择业干部对自我产生怀疑,并动摇使命信念,这是国家和军队信用的破产。
, }1 a2 j0 e7 [. X 其次,这次改革的调整依据是为了鼓励军人长期服役,拉开档次。但职业化前的军官的服役年限与军官本人的服役意愿是不相匹配的,大部分自主择业干部不是不愿意继续服役,而是因为职业化前我们军队的军官流动体**成了其不得不离开军队。因此其调整依据对没有进入职业化进程中的自主干部而言并不合适。
" p( b; K( r t 最后,自主政策的**时代背景与现阶段的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环境不同,不能因为时代变了,就简单的用新的代替老的,做狡兔死走狗烹的事。) ], {. J. I& e. V: \, e: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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