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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自主择业干部的退役金待遇与安置地同级别军队干部挂钩取消,改为与服役地同级别军队干部挂钩,容许在全国范围自由选择安置地,甚至容许回乡村安置。原来的安置办法,考虑问题不够长远,造成了许多新的问题。一些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干部,退役后想回原籍或有更多机遇的地方发展,将户口同迁确无法享受辛苦付出过20年以上地区的经济待遇。只有逼迫选择将户口落在服役地,然后实际上回原籍或有利发展的地方生活工作,给自身医疗认证,子女入学,买房造成了困难,也加大了退役军人事物工作量和难度。许多边远艰苦地区入伍的干部在非边远艰苦地区服役,退役户口回到到原籍,却能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同级别军队干部的经济待遇,有些本末倒置的感觉,同时也人为的造成了许多自主择业干部,服役期间创造条件达到边远艰苦地区安置的条件,造成边远艰苦地区安置压力。如果放开落户限制,有利于户口同国家户口政策接轨,有利于自主择业干部在更大范围择业,成功率更高。有利于发挥自主择业干部政治优势,回乡带动父老乡亲脱贫攻坚,发家致富。
[- S- C. a! {, N. x% c二、建议将自主择业干部未就业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或补贴经费保障由安置地政府负责,改为国家统一负责。经费标准定位,分地域取当地公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或补贴的平均值。当前政策由安置地政府负责经费保障,存在的问题是,一些驻军多,经济发展滞后的城市接受的自主择业干部多,经费保障困难重重,自主择业干部个人择业也受限,一些驻军少的城市经济发展好的城市安置压力却小了很多。
& k5 B# C5 j+ M% I" v三、开发自主择业干部手机app认证系统,方便自主择业干部生活工作。或者全国各地政府联网认证。容许就近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甚至全国任何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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