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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想到这个问题。我想应该是,曾经作为军人,我们的工作绝大部分都是保密的,无法公开,不管演习、训练、武器试验等都很少公开,你参加过什么重大军事活动,立过什么功,受过什么奖,为部队做过什么贡献,在边疆、海岛、高原无人区驻守多长时间,这些人家地方人员根本无从得知。所以,地方人员眼红我们的退役金,不理解我们,也是可以理解的。谁让我们从事的职业就是不能声张的呢?但这时国*家应该出面了,就算不能公开宣传我们的事迹,也必须以国*家的名义用法规来强制保障我们的权益,以此向地方间接证明我们的贡献。我觉得这是应该的。因为有相似的例子,比如在一些隐蔽战线,有不少幕后英雄牺牲了,同样不为人所知,也都给相应补偿,但事迹却无法公开,大家也都理解。这才是正常的情况,而不是相反。不然,何谈尊崇?作为代表国*家服务退役军人的事务部,你们都做了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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