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军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 W8 Z. M/ H" u L# B5 C
请对这次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2020】21号文件(关于调整自主择业退役军人退役金的通知)进行合法合规性的审查。 我认为此文件违反了中发《【2001】3号文件》精神,并挑起与军改期间**的《中发【2016】13号文件》的立法冲突,既否定了中央文件精神的权威,又严重侵犯了全体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权益。 感谢党和政府对自主干部的关心,我们相信上级组织宣贯的政策,军改期间选择了自主择业。请有关部委严格按照中发(2001)3号文件,国转联(2012)2号文件,中发(2016)13号文件精神,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保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政策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延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