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调整问题成为热点话题,各地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通过各种途径发表意见、反映诉求。一个文明的社会是允许发声的社会,这其实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各种声音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的声音也越来越大。
习近平同志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法治社会中,社会利益群体的纠纷理应依赖司法机制依法、有序解决。越是在成熟的法治社会,司法越是解决社会纠纷与冲突的最后且最权威的一道防线。
习近平同志说过“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类争议,将各类争议纳入到正常的司法途径中来,是党和国家倡导的方式。**部门工作过的同志都知道,**往往难以终局性地解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闹访、缠访等极端事件层出不穷,社会矛盾也会更加恶化。对很多通过**反映的问题,党和政府都是希望相关人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自主择业后选择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也有很多,在大家的推动下,很多法律人也开始关注这次的焦点事件。前不久,中银律师事务所微信号就**了原创文章《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调整的法律问题及出路》,现在阅读量也有10万+了。
今天又传来一个更好的消息。
笔者独家采访得知,就在昨天2020年5月15日,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已经受理了信阳自主人针对这次调整退役金异议的行政诉讼。
具体起诉状如下(关注公众号回复数字“81”,获取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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