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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5 21: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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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网讯 去物业公司申请进行水改时,却被告知十多年前有一笔垃圾费未缴,必须现在结清,否则今后可能无法正常用水。# L) U: t# q, J2 X. H+ ]8 b! }
# y' v) k5 E4 |/ L0 f& E$ R 张先生住在明德门小区西区,他介绍,小区目前正在进行自来水改造,一些住户在前往物业公司缴纳相关费用时,被告知2005年至2007年三年间共144元的垃圾费未缴纳,需及时结清钱款,否则无法进行水改。“事情已经过去十多年了,现在物业公司在没有出示相关依据的情况下突然说业主有欠费,感觉很莫名其妙。”住在明德门东区的刘女士说,小区目前进行水改每户需缴纳800元,但有些业主认为自行改造花费仅需300元左右就放弃集体水改,未向物业公司缴费。物业公司就提出了十多年前有业主未缴纳垃圾费,至于是否真的欠费,很多业主对此有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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