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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向] 《草案》第26条的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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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3 17:57:26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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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i/ R8 A0 u9 U第二十六条原文:军人服现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且影响恶劣的,视情节轻重降低或者取消其退役后相关抚恤优待和荣誉待遇。
% b1 ^- l3 r2 h! G# h修改建议:取消本条
" B  N( C% U. ~; F1 I理由:军人服现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本身已经对过错的惩处完成。纪律条令和地方的公务员处分办法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一事一罚,且任何一种处分都有时效,不能永久制约,否则有违公平。此条款裁量标准模糊,空间巨大,极易公权私用,成为打击报复和腐败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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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9经验 +30 津贴 +38 收起 理由
天边飞羽 -1 处分就是负的立功而已!
ming869 + 1 一错2罚,公务员不这样罚的
就是这么刚 -1 不能取消,有赏必有罚!
坚持到自主 + 2 赞一个!
手机用户Jd20333 + 2 期待您的更多精彩演绎!
海沙68 + 2 很给力!
开开心心95689 + 1 很给力!
jiangyouzhong + 2 很给力!
持经达变 + 30 + 30 感谢您在本版发帖,欢迎常来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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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25 11:52:41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eiheila 于 2020-6-25 12:03 编辑 , q; U/ E2 C( q

% t" G& m# r7 R$ }" E4 f$ b5 F有的人缺乏法制常识,还停留在数百年前人治蛮荒的思维。一事一罚是法制基础,不然的话界限和标准都无从谈起。这里面有几个显而易见的问题:1,影响恶劣这是个什么标准?谁来界定?是公权还是私权与工具?2,如果影响恶劣,可以降职、降衔,甚至开除军籍,这不就影响了退役待遇吗?何须退役后又二次处罚,且标准模糊,长期背负。3,这种做法只能说明要么部队的处罚不到位,要么退役后二次处罚侵犯合法权益。社会进步要人的思想先改变,思维停留在中世纪,物质再充足也是蛮荒的野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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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错2罚,公务员不这样罚的  发表于 2020-6-28 16:57
这说明,军人在军队的处分影响安置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是需要改正的。军队的处罚完全可以通过影响晋升、工资档次、衔职等来体现惩处和对退役待遇的影响。这种做法本质是将处罚权的门槛降低,和将原本要通过一定程序的   发表于 2020-6-28 02:07
我们部队很多人犯了错误,背了处分但是没有降职降衔待遇没受影响,但是有处分安置有地方降很高档案分或者不能进入公务员。这些人就等着自主,因为自主受过处分完全不影响退役金这个合理吗?那立功为什么要加退役金  发表于 2020-6-26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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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28 02:03:44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heiheila 发表于 2020-6-25 11:52
1 D+ ?+ w4 x3 }% d8 L1 j有的人缺乏法制常识,还停留在数百年前人治蛮荒的思维。一事一罚是法制基础,不然的话界限和标准都无从谈起 ...
; p6 h: r# N. P* b$ a  M
这说明,军人在军队的处分影响安置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是需要改正的。军队的处罚完全可以通过影响晋升、工资档次、衔职等来体现惩处和对退役待遇的影响。这种做法本质是将处罚权的门槛降低,和将原本要通过一定程序的公权转化为私权。是法制向人治的倒退,也是对军人基本权益的蔑视。3 i' A+ y$ k% H" q; u. _

+ f# R7 }9 p, \: @/ t# K
( Q. {7 T/ `! ?  X  d& B& z( h8 H  ?1 P3 ?
3 @+ _, m* v' y4 S" F

) F/ @1 X) r  x& X2 t$ {9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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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3 20:02:21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编写草案的人对军人恨之入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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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上次“压根”的那个人吧?  发表于 2020-7-3 14:57
一错2罚,公务员不这样罚的  发表于 2020-6-28 16:58
赞同。到人大网站对《保障法》草案发表意见、建议吧  发表于 2020-6-24 11:43
何之入骨直接入**啊!!!  发表于 2020-6-23 23:09
没当过兵的,没当过军官的,对军人口是心非,没有真感情  发表于 2020-6-23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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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3 21:00:47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退步将成为有执法权的部门,而且还比公安牛,能执法现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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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一错2罚,但不会这样罚公务员的  发表于 2020-6-28 16:58
坐等看退步是如何一步步退入万丈深渊的......  发表于 2020-6-24 11:54
它这个法比宪法还大  发表于 2020-6-24 11:07
珍惜渠道,行动起来!!!  发表于 2020-6-24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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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14:11:30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给大家科普一下。  何为法,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为了国家秩序,为了社会稳定有序积极向上发展做出的规则。法具有严肃性,是禁止二次评价的,是依据公序良俗原则制定的。  举例:闯红灯,是扣6分罚200,但这刑法 民法或其他法律不会再次提到闯红灯要拘留之类的。 如果有的个别同志思维偏激,认为闯红灯会害死人,就必须多次各种处理甚至要枪毙掉,这是犯了右倾错误的,也是不利于国家持久发展的。  国家是希望社会有序良好发展的,每个人都是国家的一员,如果国家不承认你,自然会依据相关法律开除军籍或移出国籍的。所以每个公民即使犯了错误,只要接受了法律惩罚,国家是希望再次贡献,再次奋斗的,更不会出现歧视之类的。【何况这是一个保障法  不是要建立惩罚法】。  所以无论从法律严肃性  不二次评价原则性  还是从公序良俗原则(主要是对待每个中国人都公平不歧视原则)该条的确是失误性条款。  而且草案通篇可以看出设计人角度  有点把退役人员当维稳来看待的。  其实每个退役人员都是奉献了很多年的,先不说尊崇(可能的确要很久才能实现),至少要正常性保障,我想还是不过分的。  其实还得角度问题,只是希望把退役俊人别当维稳对象就好。  这也是线衣和退役人员的共同期望。  还有奉劝个别思维偏激的兄弟,都是奉献那么多年在一起的战友,就别在挖你兄弟的墙角了,即使你认为你犯错的兄弟就该被各种搞,这其实对你也没什么太多益处的,你也增加不了太多的竞争资本。  最后还是那句话,保障法关系到每个线衣和退役的利益,请团结,也请善良,也请慎言。 我们不去违法 不去犯错,如果真有同志因为一时疏忽也好或者因为一时糊涂也好犯了错,自然会依据部队相关条令或相关法律进行处理。一码归一码,请善良,请公正,也请为草案积极献策。

点评

工作也干了大半年勤勤恳恳的,是不是改正错误也承担后果了,是不是就与其他人完全一样了呢?按后期表现应该可以得到三等功吧,但不给是不是就是二次处罚?很多处罚本身没二次,你所谓的二次其实是衍生品,比如你...  发表于 2020-6-25 06:18
你说的不对,这不算2次处罚,比如张三3月犯错一次,又是检讨又是给处分,然后大会小会挨批,4月份恢复正常工作,年底评功评奖就没有他的事了,得票再高也不好使,按你来说,批也批了,斗也斗了,处理也结束了,...  发表于 2020-6-25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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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10:31:57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得了处分,影响了晋职晋衔,你们还想怎么想,你们什么两个sb,瞎jb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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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一错2罚,但不会这样罚公务员的  发表于 2020-6-28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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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13: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修改建议:取消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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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13:31:22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是最大反响的。法是通常不会二次评价的。  这是最基本的。  就好比闯了红灯,自然会扣分罚款,但不至于被开除。如果觉得闯了红灯,扣分罚款太低了,可以修改交通法直接枪毙也行。但是无论怎么样是不能二次评价的,这是法严肃性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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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14:30:20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好,还没打仗部队里面就互相干起来了。以后哪个连长敢给战士处分就是断他后路必须弄他全家,以后连队出了事连长就把战士丢出去免得挨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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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10:33:32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帝的新装 发表于 2020-6-23 22:101 f( O$ ?. [4 H5 D8 E
没有理由取消,立功5个点10个点的加,荣誉有赏,不荣誉不罚?合理?+ c( H2 D9 D; t/ K0 u' J
& N+ O* s3 a. Q- W5 P% F
我倒认为受处分的不但要降,而且应 ...

$ m  I" W* E: @8 G有道理个毛线,你们不高瞎jb说。挨了处分,影响了调衔,调级,这还不够,而且档案也有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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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一错2罚,但不会这样罚公务员的  发表于 2020-6-28 16:59
有赏必有罚。这条必须加进去,凭什么立功了增加退役金系数?三等功以上部队已经有精神和物质奖励了,照你这说法一功不能两赏。那为什么安置的军官有处分要降低档案分或者不能进公务员编?  发表于 2020-6-26 13:20
你有道理,说说你立二等功了,提前一年调了,奖章证书奖金都有了,凭啥退役金要加10个点?你比别人多干10年吗?哪来那么多为什么?十万个为什么?  发表于 2020-6-25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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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14: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Sa10203 发表于 2020-6-24 14:11
7 M8 b  O% ?. f% k. ]% m6 h我来给大家科普一下。  何为法,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为了国家秩序,为了社会稳定有序积极向上发展做 ...

& @. `. x4 J# E1 ?- q领教了;领教了,领教了。& Z6 o5 p& _' C. N)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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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3 20:02:09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支持楼主,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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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长值: 17215

发表于 2020-6-23 21: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草案  http://www.npc.gov.cn/flcaw/到人大网站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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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3 22:10:19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皇帝的新装 于 2020-6-23 22:17 编辑 & t4 L' m, V: g% t* R$ e
1 k; V5 v5 j6 M& m  ]
没有理由取消,立功5个点10个点的加,荣誉有赏,不荣誉不罚?合理?
# z, `& c; U# U$ S! L4 ~1 ?% m9 _, C
我倒认为受处分的不但要降,而且应该比奖励翻倍的降,但应区分处分的性质,只按最高处分降,不累计,; d2 Z) r) w# U/ \8 l
% W# a2 `% ^( y
可以分警告类,记过类,撤职开籍类三档,
) Q8 i4 ~1 w. O. J) s5 Y# P' g& ~1 A  ]  l, y+ |
同时区分非主观故意和主观故意。非主观故意以领导连带责任处分为主,8 X4 {2 y; I7 n* y, m
3 z1 C( }- D; X
主观故意的处分分为一般作风散漫但不影响他人的。如滞留,或道徳欠佳者,; J. l- O, R3 @8 q% I
4 ]* P3 S; w+ J
另一种恶意性较强的,如殴打伤害他人,吸毒,酒驾,贪污,性骚扰,挟私报复或以公权徇私报复等涉及治安违法案件但不构成犯罪,恶意程度较深的。/ g" ]8 ]0 x- U+ G& H/ F7 T! k( `( F

6 Y  w1 B7 I4 C7 ]非主观故意的过失类处分,按警告类扣10个点,记过类20个点,撤职开籍类30个点。
2 |0 b- t+ T# r- u3 n# \
" b+ N' n; u6 a& w' D/ J主观故意或恶意类处分,散漫的和有不道德行为受处分的,按警告类20个点,记过类40个点,撤职开籍类60个点。
, s+ }& }0 ?! s5 {0 B6 R2 [3 W, C, |+ ?0 }2 n) {2 O
主观故意恶意程度较深,涉违法但未达犯罪受处分的,警告类30个点,记过类60个点,撤职开籍类90个点,涉犯罪的可直至完全取消
- L; `7 e, Y* E& r  F: r5 D$ m# k: _/ s4 i0 N1 }; [: K
以上处分不区分党纪或政纪处分,只按最高处分算,也不细分处分类型,只分三档,如警告类包括警告和严重警告,记过类包括记过和记大过,再往上归为一类。4 j* k/ U3 `: c) G' T: d% t
7 d2 _. V' A% ]8 V6 J& n+ j
处分必须要严于奖励,才能体现其严肃性,布对里得三等功的,干20年几乎9成以上,得处分的估计20年以上最多一成,三等功都能给5个点,处分没理由不远高于这个数,10个点起步绝对合理
  L8 w. g5 K7 M

点评

赏罚分明,记过以上的必须10点起步!犯错了还想和别人老老实实的人一样拿退役金就是不合理。那人家凭什么要好好干。  发表于 2020-6-26 13:34
你的更牵强,领导的连带责任,出了问题,说明你工作没到位,平常重视不够,责任心绝对有问题,别以为连带责任就很冤,直接领导被处分根本不冤,就算非直接领导为各种事情受牵连,被撤职都正常  发表于 2020-6-25 06:41
虽然本人未受过任何处分,但绝不赞同你这种想法,你敢说所有的都公平公正?有些时候的处分不过是背锅,牵连而已,内部或许还可能消化补偿下,一旦照此办法,还有几个敢干事能干事  发表于 2020-6-24 13:44
奖罚分明,,,  发表于 2020-6-24 12:10
处分撤消了就不该继续处罚 功也可以取消的 取消了还有待遇吗  发表于 2020-6-24 11:10
 你懂法吗?到处喷。  发表于 2020-6-24 11:09
你们的手也他 妈的伸的太长了。记住,总有一天会跟你们算总账。  发表于 2020-6-24 10:55
军队的战斗力在于赏罚分明!既然立功能加系数,记过为啥不能减系数!你以为退役就全身而退了,想的美,每个军人都要为自己的过错负责。  发表于 2020-6-23 23:13
很有道理。制定的时候应该详细具体,不能模糊,不√有的人偏爱整人,所以要把尺度定好  发表于 2020-6-23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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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uggle31721 -1 期待您的更多精彩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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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3 23:49:25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得对!为什么不能罚?部队讲感情只是档案里给你塞张纸了事,退部赏罚分明,能抢必毫不手软,也为国家节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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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06:52:20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误事部开得漂亮,退役军人就应该在道德和法律上享受超国民待遇,因为你是自党自愿去当的兵。

点评

好人不当兵 古语有之  发表于 2020-6-2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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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11: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到人大网站对《保障法》草案发表意见、建议吧! h; O$ Y, ^2 X; z2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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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5 06:30:11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Sa10203 发表于 2020-6-24 14:11
9 m/ G5 `: {9 h- @4 Z( F) s4 n我来给大家科普一下。  何为法,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为了国家秩序,为了社会稳定有序积极向上发展做 ...

2 Z3 j4 p2 ^' j5 i. S比如你犯罪坐牢了,虽事情过去了,你觉得坐过牢与没坐过的,在社会上会被一样地对待吗?呵呵了,难道这就是2次处罚了?完全是偷换概念,回到愿点,一个6个军官的连队,干部5年内几乎人人都能立3等功,都能拿5个点,一个平常的年度奖励,不需要重要贡献的,都能多拿这么多,受处分难道不该翻倍降?你身边干部受处分比例多大,立过功的比例多大,你不会分不清吧?当然我也说了,受处分比立功难多了,9成以上都是遵纪守法的,你想作奸犯科的人,甚至心怀恶意的人还领着5个点的额外退役金吗?最后问一句,那对于勤勉遵守法纪的人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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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谁蠢,作奸犯科之徒安享遵纪守法立功之荣誉?才是滑天下之大稽!  发表于 2020-6-25 10:47
无知的蠢货。处分已经影响到被处分人的个人前途了,同时也影响到他的收入水平。退出现役后再被你们这班玩意扣待遇,这叫落井下石。  发表于 2020-6-25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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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5 07: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八条修改为:对离退休干部和退役的军官、文职干部,国家采取离退休、转业安置和自主择业安置、复员安置、逐月发给退役金安置。; R" |5 u7 U- O( b
增加两项:
! |+ N2 y. d/ v6 t5 @7 A一、军队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待遇按按现有军队和国家政策保障。
8 j8 M9 O0 u( W2 \3 P二、军队转业自主择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待遇按现有国家自主择业政策保障。
0 ]! U' c2 W9 b4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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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5 07: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条,本法所指的退役军人,是指军队的离退休干部,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退休干部,军队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军队转业自主择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退役复员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 h( x0 W9 [7 i5 D6 ^9 A' ^
第十八条修改为:对离退休干部和退役的军官、文职干部,国家采取离退休、转业安置和自主择业安置、复员安置、逐月发给退役金安置。/ v+ u! y8 F" u5 |; {* Y' V& {
增加两项:5 g/ X9 M4 r; t- {# J! w8 ?
一、军队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待遇按现有军队和国家政策保障。
# _: `, n2 O2 X1 f. _ 二、军队转业自主择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待遇按现有国家自主择业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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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5 08:15:12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帝的新装 发表于 2020-6-25 06:30
" R7 l. e# D3 v5 k. A" F比如你犯罪坐牢了,虽事情过去了,你觉得坐过牢与没坐过的,在社会上会被一样地对待吗?呵呵了,难道这就 ...

- a5 Z- w( _6 b$ `8 m0 _! ~8 z兄弟,你一看还是没有捋清楚何为法。保障法可是新的一门实实在在法律啊!可不是你认为的衍伸灾害。法律具有严肃性和非二次评价原则。  你这是用自己主官臆想来进行判断。我国是依法治国。 法律一旦颁发是具有执行性强制性的。  还有法律的编写原则是公序良俗。     还有兄弟,我不知道你是线衣还是退役,你目前的思维是不端正的,感觉也没有为自己群体利益在做考量。   
# y" q6 ~& ]7 l& j4 y1 |  26条和71条失误点是一致的,也是对你有帮助的,除非你不是线衣或退役俊人。  如果你这种角度真的实现,以后大家稍微犯些交通违规,稍微吵个架就直接自主金撤销  工作开除,取消所有待遇,这也是不公正的。 还有你的角度可要慎重啊!这可是关系到百万千万退役俊人的未来前途,而这批人应该不是维稳对象吧!  很是怀疑你的出发点。  你如果是我们这群人,那我就更不能理解了,你这是给自己也挖了大坑啊,关键还不自知,这可是智商问题了。如果你是其他行业,而对我们俊人新生嫉恨,请你绕行,这里好像不是你的家和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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