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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自主人的调资,其实就是一个信号, 调资迟迟不推出,最后推出的是一个完全违背三号文件的东西。 而其依据竟然是一个秘而不宣的“通知”,用行政文件替代了法律法规,用下位文件一个通知就替代了法规性文件,这是一个很不好的初始信号。 其后,《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了“违反治安条例可以取消退役金”的内容,这是进一步的铺垫,本质上即不许你对官员的肆意妄为有不同的意见,因为解释权在他们手里,这是提前将刀把子悬在你的头上,控制你下一步的动作。 在一步步的铺陈下,再下一步,则极有可能将自主军人归于“按月领取”的范畴,将自主这个群体彻底消融、消灭。 自主群体的产生有其历史背景,很大程度是当年军队低收入化的结果。 凡是经历过八十年代至本世纪初期的军人,都对此不会忘记,那时军队干部的收入水平极低, 因为这是军队要忍耐的结果,我们认了也忍了,我们牺牲了自我,服从了大局。 当时三号文件的颁布,本质上有一定的补偿性质,更多的是对当时部队“买断”政策所导致的不安定因素的一个纠正。 现在,公然违背三号文件,并采用让人不能接受的方式进行改革,这不能服众。 很担忧的是,这样的政策所导致的不安定的因素,对国家及个人都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必留隐患。 现在搞的《退役军人保障法》,且不说对退役军人有诸多的不公平,而且也是在“温水煮青蛙”。用“通知”取代三号文件的事件尚未有任何眉目,立即又推出了此《保障法》,谁知道下一步又有什么政策文件出笼呢?反正现在的状态就是事实上的强推了。 现在的焦点都关注在《保障法》上面去了,下一步再有什么动作,焦点又再次被转移,“温水煮青蛙”的效应就出现了。 我不反对改革,但我更在乎国家的承诺,三号文件是对我们的承诺,不能单方面抛弃。 改革我是支持的,但必须公开、透明、合理地改革,而不是用秘不示人的方式,更别用诸如“提前发放”的 “打混仗”的方式瞒天过海,这等手段,太低级,也是对我们这些曾经的师团营干部智商的羞辱。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不但是国家的信用,也是对后续在职军人选择自己退出现役的方式提供一个明确的选择标准,这是起码的、公正的准则。 “法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封建时代早就被历史所抛弃了。 作为共和国最坚定的捍卫者群体,我们不求礼遇,但求公平。 ' K' }% z6 [; e7 Z9 s* }8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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