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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号第40条和38.39的关系探讨
( s, u# c7 i+ v% J0 j( Q有观点认为“其中,38条不是永远的动态跟随现役,是在转业那一年核定退役金时、仅此一次直接锚定当时安置地同职级现役,一旦核定即固定下来不再改变了。
+ Z: F8 p) h# F4 k6 z40条规定了自主随军退“相应调整”的动态增长原则,这是唯一的“调整”坐标!必须始终坚持。我们的退役金为什么会涨、怎么涨,就是因为有了40条的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金的调整情况相应调整增加”。这句话明确规定了我们的退役金是随军退动态增长而不是直接跟随现役的!”
7 Z( m. A, B% i/ [1 ~; O我认为不对。
: [- x8 I' L6 O; p) f因为该观点对38.39条只看到了个体而忽略了整体的连续性,忽略了每年都有自主择业干部,他们转业时都要首次核定退役金,这个首次核定退役金是根据现役涨资后计算,那么老自主同职级对应涨幅应该和当年新自主首次核定退役金保持一致,(老自主多了年增资)。把20年来每年自主首次核定退役金的值在坐标上画出一个点,横坐标为2001---2020时间轴,纵坐标为每年首次核定退役金的值,这20个点连成一条曲线,就是38.39条的动态图,也是退役金根据现役增长值动态曲线。这个值与相应军退调整后的值一致就是正确的,不一致就是没有相应军退调整,就是错误的。也就是说,退役金随现役调整和随军退调整具有一致性。
R4 L$ ?: s2 O0 O- E. g由此看出,对于单个自主人38.39条是一次性的,对于整体他是一个变量,先自主的永远根据后面的变量增长,这个变量就是我们调整的标准。这是一个退役金总数的宏观标准,也是三号文件的内在逻辑。
+ E; p, F3 n8 F3 j为什么随现役和随军退调整具有一致性呢?因为第40条的相应两字必须建立在第38.39条确定比例的基础上,既:20年80%加增发。如果抛开38.39条,则相应可以是从0%到100%的任何比例,甚至可以解释成负值。严格按退休相应调整,20年退休乘85%,自主乘80%,退休不乘比例自主则不乘比例,这个值就和涨资后新自主首次核定退役金能对上,两个数相等。否则就会出现两个数。2019年转业干部按部队给的表核算首次退役金就和这次退役部调整后的对不上,出现了两个值。& D& l% `: F3 R! t" r% g; h. |
我们必须反复强调:原生活补贴不是本次调整项,现役和军退都没调整。自主就不能调整,凭什么原生活补贴给我们乘系数?参照哪个群体乘的?
* ~1 x( A$ W! Y6 [至于合并军人职业津贴,2016年13号文件不支持。离退休军委已下文件合并,那么自主的若合并也应由三号文件发文机关合并,因为退役部无权改变三号文件退役金结构。
8 S; P+ o! L- |9 ]$ B1 K' z主要讨论一下三号文件40条能否脱离38.39条独立存在以及相应两字。若认为一个庞大的复杂的调整退役金只有40条一句话,没有任何其他条件作为支撑,则是非常可笑的。相应可以理解为时间上跟随,调整项目上对应,军休调哪项自主就调哪项。方式上一致,军休乘系数自主就乘,军休不乘自主不乘。那么军休乘比例和自主的比例一样吗?不一样的比例是不是来自第38.39条?你调整退役金时乘比例时已经无意识的运用了第38.39条的规定,从而支撑了第40条如何相应,怎么还说第38.39条与调整退役金无关呢?若真无关,你怎么相应时不重新确定比例?不乘1%或-100%?你说38.39条只和首次核定退役金有关,核定完了涨退役金就无关了,那你就不要再惦记着涨时还跑到38.39条找原来核定的比例了,你涨时重新确定比例啊,40条没提比例怎么相应,你自动用上了38.39的比例去相应了,还说与38.39条无关,那38.39条若有灵魂不生气吗?既然涨时用到了38.39条的比例和公式,就是随现役也随军退。
6 E4 `" B5 Q' y) Y有系数的项,任何时候都应增量乘系数而不包括存量。8 H3 p0 j. i2 u R; R+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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