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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1 09: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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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对于官兵关系、军民关系弄不好,以为是方法不对,我总告诉他们是根本态度(或根本宗旨)问题,这态度就是尊重士兵和尊重人民。从这态度出发,于是有各种的政策、方法、方式。离了这态度,政策、方法、方式也一定是错的,官兵之间、军民之间的关系便决然弄不好。——毛泽东% ]0 N, s1 W" m: {. W
参军入伍就是与国家签了生死契约,没有反悔的余地。这大千世界,除了这个,还有哪一个契约,需要拿命去践行?
! ^, g8 Q3 V' j2 e 离开部队的时候,我们也是与国家签了契约的,中发【2001】3号文件,就是我们甘于放弃很多、敢于选择自主择业的定海神针。没有中发【2001】3号文件,谁也不会选择自主择业! 然而,自4.14以来,面对退役金被打折合并乘系数的强改硬推,面对“****”、“活不起别活”的污辱讽刺,面对被列为失信、维 稳对象的打击威胁,面对被告不收传票推迟开庭的法治奇闻,面对违反治安条例会取消待遇的霸王条款……我浑身冰冷,我们何时成了二等公民,参军入伍保家卫国成了原罪吗?呜呼,真的没什么好说了,看看最上面那段红字吧,那是毛主席在《论持久战》中的原话。 _7 n( w& |9 T p8 O8 @4 r
这个问题不解决,保障怎么能做好?如果非要提的话,我只有一个建议。有人说,军人应该看重的是荣誉不是待遇。那么,对那些污辱军人、诋毁英雄的人,严厉惩治合情合理吧?请将这条写进退役军人保障法吧。! n9 k- V4 S/ u& r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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