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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XN

[择业分享] 怎么看待折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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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 13:52:09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CXN 发表于 2020-11-1 12:30
0 r4 S% a5 g0 T. ]5 ~8 b& V就事论事,怎么就扯到是非观了呢,你怎么就确定你是他非呢,你这不是又当队员又当裁判吗

& n5 @. J3 s! P" f' @; ?
! v9 ~0 c# i) i: w0 \6 h) g7 o! u呵呵,就事论事才需要最基本的是非观,414之前,怎么不见你蹦出来纠正国转联〔2012〕2号的错误?自己前后矛盾,还好意思跳出来给人家当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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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 15:12:41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su27baby 发表于 2020-11-1 13:52- p% Q3 C8 q1 Y3 B
呵呵,就事论事才需要最基本的是非观,414之前,怎么不见你蹦出来纠正国转联〔2012〕2号的错误?自己前 ...

. `' U) R3 \! a8 k. Q" L给你说一个中央电视台播过的一个案例。上海某君在上海某车商那里订了一台三百多万的跑车,签好合同车商收到定金之后,向天津港**,车子到港卸船的时候有碰撞,天津港做了修补处理,车子发到上海,某君提车时发现车子修补过,于是拒绝提车,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判某君胜诉,说是车子不符合交付条件。车商拿到判决书后,向天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津港退车,天津法院的判决是,车子虽有瑕疵,到不足以中止合同,判决不退车。同一事实,适用同一法律,上海法院判决车子有问题,不能向客户交车,天津法院判决车子问题不大,不能向港口退车。车商夹在中间,上海这边交不出去,天津那边退不回去,延迟交货,每天还要承担违约金,最终结果是,客户花了几十万元,提走了价值三百多万的跑车。按你的观念,两个法院的判决肯定有一个是错的,上海法院的判决是对的,那天津法院的判决就是错的,车子就该退回天津港。天津法院的判决是对的,那上海法院的判决就是错的,车子就该交给客户,可最终结果是两个法院都是对的,车子既交不出去,又退不回去,车商没有任何过错,最终却损失近三百万元。这是真实案例,你解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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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下位部门通知违反了**的中发文件,问题一清二楚,面对绝大部分20年以上的师团营自主干部,企图混水摸鱼是没用的  发表于 2020-11-1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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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 16: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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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 17:45:47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CXN 发表于 2020-11-1 15:12; w0 X- H6 K$ S; L" h% X
给你说一个中央电视台播过的一个案例。上海某君在上海某车商那里订了一台三百多万的跑车,签好合同车商收 ...

; m) u! {  g' B+ F) j$ V我说的案例,是法官自由量裁权的问题,在法律框架下,一定的限度内,法官是有权做出不同裁判的。政策法规也是一样,在法规大的框架下,执行者是有一定限度的决定权的,国转联2号,和21号文件,就属于执行者决定权之内的事,两个文件有不同之处,不能说其中一个就是错的。你说下位法突破了**法,**法的制定人都没吭气,你怎么就认定突破了呢,假如真的到了非得突破**法的时候,作为执行机构,找中办盖个章,不是多难的事情,不完全没有必要自作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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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 17:47:29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CXN 发表于 2020-11-1 17:45& U7 J% \( V9 V8 q6 O7 z" Y4 o
我说的案例,是法官自由量裁权的问题,在法律框架下,一定的限度内,法官是有权做出不同裁判的。政策法规 ...
- w% i# i& o# L2 F- O
完全没必要自作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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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逐月而将自主违规打折,可以把逐月试行一下,如果效果不理想还可以回头,有个退路,不然全都推倒重来,采用休克疗法,容易出问题  发表于 2020-11-1 18:58
退保法这个水平预计很难通过审议,逐月可以先以晢行办法的方式试行,目前的退保法华而不实,矛盾没解决落地很难,忠言逆耳呀  发表于 2020-11-1 18:39
你的偷换概念,掩盖不了退21号违反中*发3号和13号中*发文件的事实  发表于 2020-11-1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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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 18:13:31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CXN 发表于 2020-11-1 17:45: N  ~. `& r) Y) G
我说的案例,是法官自由量裁权的问题,在法律框架下,一定的限度内,法官是有权做出不同裁判的。政策法规 ...
$ ~, n* y" O- ]# U1 v8 B. |
自由裁量权?呵呵,下次把你的自主择业生活补贴裁量成1%,别人都是99%,你干吗?亏你还自称是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呢,还有点基本的常识没有?你这样替有些部门开脱责任,或者说抬杠,没啥意义。自己你愿意逆来顺受或者说没有基本的骨气和血性,那你就继续缩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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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 08: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你说的比例是合适的,也许也是这此改革新的游戏规则,但我依然不同意你的观点。游戏规则是有适用条件的,而且重要的是开始玩游戏之前要提前宣布。现行自主择业的政策是在改革之前制定的游戏规则,大家并不知道你新的游戏规则。如果要改规则,也是要尊重历史,认可之前的游戏规则。如果可以随意更改规则,法制精神如何体现?制度刚性如何体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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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 12:05:04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讲信用,没有道德,社会影响几十年无法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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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4 16: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TB是个什么东东?权力盖过了党中央,习近平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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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抛锚 成长值: 1675

发表于 2020-11-4 16: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不息,争取不止。维护权威,捍卫诚信。失信者死无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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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4 16:40:20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情绪化的发言居多,情绪改变不了结果。说是违反了3号文件,具体是什么事实,3号文件是怎么规定的,摆事实讲道理才能解决问题,骂大街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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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4 20:27:27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摆出来的事实你却故意装疯卖傻,有意思吗?来你说说,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应该包括哪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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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4 20:30:31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忍不住爆粗口骂楼主,人至贱则无敌,用来形容楼主最为合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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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4 21:21:18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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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4 21:40:36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shg19871923 发表于 2020-11-4 21:21
& Z2 d8 K& T2 l' \' T1 [; U4 M第一,怎样理解和执行中发【2001】3号文件?该文件不是现在才有的,而是执行了近20年的文件,历史上怎么理 ...

+ u7 D! k% Y; Z& y9 k( A系数问题是经过了几次反复之后,再次被提出来的,以你的智商,不会真觉得就是退役部做主决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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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做主决定,不用考虑,只考虑这个决定与事实是否一致  发表于 2020-11-5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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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4 21:53:53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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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5 07:21:55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shg19871923 发表于 2020-11-4 21:53
3 y- e, r8 [9 p2 T# Z: S为什么会反复?为什么会被纠正?自己去想

( y2 M6 P% L0 C3 E反复,说明有不同意见,之所以有不同意见,是因为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大家都有道理。某个时段,某种意见占了上风,就是A结果,另一个时段,另一种意见占了上风,就是B结果,总体上说,随着时间推移,结果会更趋向于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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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中央文件不正确或过时,也应该向中央反映,由中央来下文纠正或中止,因为中发文件不是你部门文件!转业干部选择自主也不是看你**的文件,而是国家政治文件。  发表于 2020-11-5 08:10
你是说中央文件不正确?中央文件一再明确和重申的文件你认为不正确?还是**认为不正确?认为不正确就不执行?这是什么行为?!  发表于 2020-11-5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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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5 07:33:27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发【2016】13号文件(《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二)切实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工作。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现行办法计发。
# V/ ]4 t% R* M( K# l  D' S4 M: ], {9 q7 p
这里的现行文件就是中发〔2001〕3号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如国转联〔2012〕2号。现在退发〔2020〕21号文件将军人职业津贴合并计入自主择业生活补贴,并按照个人比例计发,其实就是对中发〔2016〕13号文件有关条款内容的更改。不是说不可以更改,但必须以中发文件的形式来进行变更。有人肯定有会蹦出来说,之前国转联文件对退役金调整也没有下发中发文件啊。那是因为除了中发〔2016〕13号文件,没有其他中发文件如此明确地规定退役金的计发方式,所以现在想调整计发方式(包括结构、比例等)就必须再有中发文件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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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国转联还是**,违背中央方针政策的部门文件都是错误的。国转联的文件自主人没有太多反对,并不代表就是正确的。  发表于 2020-11-5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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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5 07: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折中折,第一个折,是退役后享受退休金和退役金的人员,相对于现役的折扣。第二个折,是退休和自主人员,除去文件规定的全额项目之外,其他项目相对于基数的折扣,也就是说,基数乘以个人比例,再加上全额项目,就是个人的退休金或者退役金。就自主人员而言,第二个折是3号文件自始规定好的,很难提出质疑。第一个折,是3号文件施行之后的新产物,通过增加工作性津贴,使退役人员和现役人员之间由原来的等额,变成后来的有折扣,并且,这个折扣弹性很大,不像第二个折扣有具体的计算公式。折中折,让很多人感觉不爽,但是,很难从法理上驳倒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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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5 07:54:51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发〔2016〕13号文件要求退役金按照现行办法计发,现行计发方式既包括退役金结构,也包括退役金各项目比例,这可不是一个退发21号通知就能够随意更改的。即使要更改,也得再有xx中发文件出来,比如“……xx期间,退役金调整的具体方法可以由xx部门根据Xx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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