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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士逐月暂不讨论。军官逐月,可对比的对象太多,先前的转业安置、自主择业、外军的退休待遇,等等,很难做到处处满意。军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可能感觉尚好,以前只能转业安置,如果安置这条路基本堵死了,按照外军的模式只能买断,即使保留自主政策,也不够条件,军龄在这五年退役的,对逐月政策应该是欢迎的。
; q* p. \! x; S$ e0 u军龄满20年的就不同了,不但会跟安置做比较,还会跟自主择业做比较,如果逐月条件过低,这部分人肯定是不满意的。" T1 k9 b- {# E: b8 X7 f( ^
一张白纸好作画,旧房改造难上难。
5 C5 p& E% M! a! e2 m5 T如果把逐月政策做阶梯式的设计,可能会缓解上述矛盾。第一阶段,军龄15-19年。第二阶段,军龄20-24年。第三阶段,军龄25年以上。
0 W4 y+ r6 G1 t' o ~& o第一阶段的政策可以定的相对较低,毕竟按照外军,这部分人是买断的,我们多了一份保障,已经是好于外军,跟自主择业也不具备比较条件。8 U0 B. ?& H1 q5 }! K3 m
第二阶段的政策,可以参照自主择业政策。
) k7 ]: P/ ?- H7 n6 s+ `% s第三阶段政策,直接按照退休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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