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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并不单系数问题,而是将军人职业津贴合并、将生活补贴加系数;改变了3号文件中对退役金构成的规定,并不是不可以改,改应按向上合并、有利于权益对象的原则,而合并却事实减损权益人的利益;加系数违背2号文件中对生活补贴全额计发的规定;改构成、加系数,同时又同13号文件明确的军改期间按两行方法计发的规定相违背。没有向上合并或有利,事实减损,同时又没遵守自主依据的文件,事实违法违约违规,同时部门个别人又态度高高在上,很官僚,这些才是引发群体动荡的原因,也是问题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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