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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份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下发的(2020)21号通知,违背了中发(2001)3号文件,违背了国转联(2012)2号文件,违背了中发(2016)13号等其他相关配套文件规定。
& }% b- O5 j% z! Z3 F/ P, b5 D7 U为什么对颠覆性的错误第一时间不阻击、不亮剑?而是选择充耳不闻、装聋作哑?我们要问:一年来,面对退役军官的抗诉,相关对应部门各层级党员干部应有的政治领悟力,判断力、执行力都在那里?基本党性、思想觉悟又在那里?面对这一系列显而易见的颠覆性错误难道都要等到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来处理?那么制度与法规的意义又在哪里?多年来一直在倡导的“首问责任制”又在那里?这一切难道都是因为“涉军”议题而实则“双重标准”吗?那么又是谁在搭建“双重标准”?这一“双重标准”符合现代文明理念吗?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吗?符合国家利益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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