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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俊山(已被判死缓)主政原总后营房部时制定的后营289号《关于调整军队住房租金的通知》,要求把转业两年后仍滞留在营区的军转干部的房租提高将近4倍。也就是要求从2.6元每月每平米涨至10元每月每平米。而转业干部认为,此举不仅与国办发〔2000〕62号《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等中央文件精神相冲突,也与后营289号本身关于“按公有租房标准计收租金”的规定相矛盾。特别是转业干部在离队两年后仍滞留营区,根本原因在于包括军队在内的责任方未按政策规定提供保障性住房,而军队以此为由加收军转干部房租,将组织抛弃了应当坚决担负的政治责任。部队委托律师竟说按照10元标准,已经“便宜”你们军转干部啦。这是严重侮辱军转干部的尊严,军队转业人员合法住房权益必须得到保障。南京市公有住房的租金标准最高为2.3元每月每平米。部队要求转业地方后第三年起,房屋使用费按每平方米每月10元标准计收,系单方面提高房屋使用费的行为,对军转干部不具有约束力。本人认为,部队清房工作是反腐倡廉和规范军队住房秩序的重大举措,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受到部队和地方一致好评。然而,在面对未落实军转干部住房保障政策而导致历史遗留问题性质的纠纷如何处理,成为当今社会稳定和尊崇军人的一件大事,如何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相对极个别部队采用暴力和强制收缴房租行为,这都体现了依法治军和化解纠纷的巨大进步,考验了部队党委一班人的格局智慧与政治定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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