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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人就业后,单位交的五险(本省要求必须是捆绑的)和安置地退役局交的职工医疗保险相冲突,只能保留一个,造成严重不便。以前就停过安置地的医疗保险,辞职后又申请恢复了,但是有半年的医疗保险空档期(本地规定,职工医疗险缴纳半年才能享受报销待遇),以后不想再这么折腾了,想干脆自己再以灵活就业人员交个养老险。在假期就这个问题致电税务机构,上班后电话答复来了——另开灵活就业养老险不可以,但可退役局开证明,单位凭证明到柜台办理只缴纳四险的手续。( D1 c, f, J6 E9 Z"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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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测这是与逐月配套的新政策,也算惠及自主了。给大家分享下。坐标广东。* H8 x* _* [7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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