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某朋友看到网上说广东省有个规定:配偶系人才引进在广东省地方工作且有广东省常住户口的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一是配偶已被聘任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二是配偶系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获得者;三是配偶系处级以上管理人员的。 请教各位大哥:婚后配偶以人才引进方式落户珠三角城市(除去广州、深圳,如落户佛山、中山、珠海、江门等),配偶属于硕士,以后转业的时候是否可以安置到配偶所在的城市?如果不能,有什么办法可以转业安置到配偶所在城市? * r! i, G; u* 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