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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交流] 帝都很多单位清房开始动真格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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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07:03:17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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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海淀区。单位下达了红头盖章的认定通知书,就不在网上发了,大致内容如下:根据个人填报的《ⅩⅩ公寓住房情况报告表》以及提供的佐证资料,按照《ⅩⅩ公寓住房管理办法》,您不符合暂时租住条件(①本人及其配偶在同一城市未购买住房、未租住地方公房或住房;②本人在地方未享受住房补贴等类型的住房货币待、公寓住房应当腾退,但因家庭无其他住房(家庭成员名下无房),认定意见为:暂缓腾退,房租按上一年度北京市海淀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平均月租金缴纳房租。2023年海淀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平均月租金为124元/平方米。房租计算时间:从2023年6月起算,计算办法:租金=房屋建筑面积÷1.333x124。按照建筑面积105平米算,一个月房租要9789。基本上退役金就剩不了多少了。9 m6 y! ^. ^; B9 O8 ^0 n
之前也清过几轮,都是按照认定条件的第1项来执行。这轮的主要清对象是第2条,帝都城8区都是有住房补助的,基本上大家都符合申领条件,一个月三四千。判定有没有领住房补助的标准需到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证明。之前说只要保障房入库了的就可以暂时按照在职房租收取,这回也不知道是不是了,只能静观其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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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19: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边领着住房补贴,一边占着公寓房的便宜,确实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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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22:56:07 | 显示全部楼层
2024年6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五十余名转业干部来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状,实是迫不得已。具体缘由是政府没有落实《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国办发【2000】62号文件,国务院、中央军委已经颁布此项国策24年,没有落实住房安置意味着积压形成了24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在以往,虽然没有落实政策,但是能保持着长期等待落实的平衡状态,而从2023年年底开始,这种状态被部队的强力清房打破了,部队为缓解公寓房保障现役军人居住的压力,于2023年5月22日出台了带有密级的35号文,将没有进入军队统建住房安置的几乎所有转业干部列为了清房对象,手段强硬,要不搬家,要不以市场价收缴房租,完全不顾这是军、地未履责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的性质。一时间,等待落实住房安置的军转干部即刻处于了被强力腾退和即刻致贫状态的边缘。而这一切均是由于军、地未按照62号文件规定履行安置住房责任造成,首当其冲的是落实政策的主体--市人民政府没有履责造成。为此,解放军网络空间部队某部队党委同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又与转业干部一起向海淀区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递交了《关于解决转业干部住房保障的函》,但落实住房依然没有音信。部队一方面要执行军委办公厅的清房政策,一方面又不忍心对转业干部采取不仁道的强硬措施,为积极化解清房纠纷和尖锐矛盾,引导转业干部以法律手段诉请人民政府履行住房安置职责,以法律途径促进北京和谐稳定,用法律手段全面促进依法治国进程,2024年6月11日上午,转业干部到北京市第三人民法院诉请北京市人民政府依法履责的情况和信息。; l, d! H( L) |, a% |: p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收下了四十余人的材料,让等候通知。另有53名转业干部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待以后再来起诉。2 F- [& U6 r; }" I* g9 L
行政起诉状(个人和集体方式均可) 原告 转业干部   
% [( j" C) B& _! M9 m被 告:北京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市长 殷勇 工作所在地: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 r9 Y6 y4 c  H5 v4 Q5 R
  请求事项:1、诉请被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2001】中发3号《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50条规定;2、诉请被告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2000】62号《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具体落实住房待遇;3、诉请被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84条:“本法施行前已经按照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军人的待遇保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要求依据老人老办法的原则落实住房待遇。& q' c' Y3 Y) \( k4 z+ W7 a+ ]7 S
事实和理由:原告于    入伍(工作),共服现役   年,    年以       方式转业到属地北京市人民政府辖区,现工作年龄     年,现年      岁。      北京市人民政府未贯彻落实【2000】国发办62号文《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国务院与中央军委联发),未在政策规定的一年内落实政策规定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房改]现有住房、租住周转住房、提供土地修建自有住房),造成原告被迫滞留在部队营区至今。    经过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和信访途径至市政府办公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住建委等单位,上述机关回复形成自证证具--北京市自收到国办发62号文《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以来以来至今已经25年,从未启动此项工作。
# y* U  @& K. P, e: a9 j, K/ F    2023年5月22日军委办公厅颁布了【2023】35号《军队公寓房住房管理办法》(秘密),该文要求原告退还容身之所之现住房或收取市场价房租(以海淀区为例房租标准涨了47.692倍左右),原告人身权和财产权遭受重大侵害,正面临无家可归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双重压力。导致原告目前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受到重大侵害原因,正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未履行国家住房安置职责。
) @, Y+ z& d( C8 ~/ P    为维护全面依法治国的严肃性和党的集中统一全面领导,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与切身利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等法律与政策,诉请北京市人民政府履行上述政策之规定职责以保护原告合法权益。- C6 h) |) d9 F3 {, Z

0 S* k! v" R3 _附件1:【2001】中发3号《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2 G, z$ m0 D( G5 H  U" l$ B0 P

% W6 }* X" V; N附件2:【2000】国办发62号《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
5 f" `2 K/ I" E* K3 }! H: y- F' ~# H" r4 K$ r9 \1 a& }- ~+ `
附件3:《信息公开途径获得的政府机构回复信息》
8 i! ?; f. E2 D
# W% ]5 \6 \8 q) B7 o附件4:原告(转业干部)信息
' ?/ e* f8 E( B# d$ a& }0 K
; n# N+ `# Y8 h/ z6 n此致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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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4 20: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佛心圣手 于 2024-7-14 20:44 编辑
. Q' Z: \0 y  ^& j
9 g4 s7 d! M; j) q转:一名自主择业干部的心声
$ c5 s; E/ p$ J3 F2 u6 ^部队清房,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这些年,部队清房的大动作小动作,搞了不止一次。部队的公寓房主要是保障现役军人,营区内居住的非现役军人太多,必然会影响到现役军人居住。部队清理违规住房,大家完全理解,也非常支持!而2023年5月开始的部队清房,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前所未有!在仍居住在部队的转业干部这个特殊群体中产生的强烈震动,前所未有!2024年2月6日,驻京某部队领导携同本单位转业干部代表与北京海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领导座谈。部队领导向事务局送交了《关于解决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的函”》。转业干部代表向事务局呈交了《关于落实转业干部住房保障的请求》和《关于军队转业干部住房状况分析暨尽快落实住房安置政策的研究报告》。2024年6月11日,几十名转业干部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状,希望北京市政府能够落实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国办发〔2000〕62号),为转业干部解决保障性住房。2024年7月1-12日,又先后有近百名来自不同部队的转业干部走进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同样行政诉讼状。2024年7月7日,驻上海吴淞海军部队和海军军医大学的847名转业干部联名向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书记、部长裴金佳递交了《反映军转干部住房保障问题的信》,请求退役军人事务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指导并监督检查《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国办发〔2000〕62号)的落实,组织开展转业干部住房保障的权益维护。除此之外,向信访部门投诉、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住建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反映情况,陆续不断。. h$ C- {7 n" `
​缘何这样?
一切都要从中央军委35号文件说起。
转业干部住房保障问题由来已久,而自去年中央军委35号文件出台后,这一问题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焦点,在转业干部中引起强烈“地震”。
中央军委35号文件,为何引发地震
2023年5月22日中央军委办公厅出台《军队公寓住房管理办法》(军办发〔2023〕35号)(以下简称“35号文件”)。
历次部队清房中,在地方有房的转业干部都是重点,而在地方无房的不在其列。
而35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退役军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暂时租住原家庭公寓:(一)本人及其配偶在同一城市未购买住房、未租住地方公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二)本人在地方未享受住房补贴等类型的住房货币待遇。”
(一)是指在地方有房的。公平地说,在地方已享受了保障性住房,还不腾退部队公寓房,那是不应该。但现在关于这个“房”,看法不一。部队眼中的“房”,保障性住房、商品房等都算有房。而转业干部认为,自购的商品房是个人行为,与保障性住房无关。打个比方,有一天你的老板对你说:你家里挺有钱,单位就不给你发工资了。对吗?再打个比方,你在享受医保的同时自费购买了医疗商业险,而社保局却以此为由取消你的医保,对吗?
(二)是指在地方拿住房补贴的。军人、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员工,享受住房补贴是挺正常的事情,也没有听说享受住房补贴就不能享受保障性住房。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国办发〔2000〕62号)明确指出:“军队转业干部享受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当或同级条件地方人员的各项住房待遇。”那么,以享受住房补贴为由让没有享受到保障性住房的转业干部搬离公寓房,妥吗?
35号文件第三十一条规定:“暂时租住公寓住房的租金,从暂时租住之日2年内参照军人标准计收,第3年起,承租人符合当地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计收;不符合当地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参照当地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平均租金计收。退役军人暂时租住时间从退役命令下达之日起算。”
35号文件的第五十条明确规定:“本办法自2023年5月22日起施行。”
如果35号文件只针对2023年5月22日以后退出现役的干部,很容易理解,执行起来应该也不是难事儿。但这次清房范围似乎扩大到2023年5月22日以前的转业干部。那么,“31条”该如何执行呢?
转业干部仍住在部队,是以往政策允许的。现在让他们腾退部队公寓房,而不给他们提供安置办法,让他们去哪里?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高房价,转业干部能承受得起吗?因年纪问题,这部分人就是想贷款买房也贷不了或者贷不了几年,谁能一下子拿出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去买房?! B. I2 T+ Y% K' }; a
按照35号文件,如果继续留在部队居住,就要按照当地市场平均房租价格交纳房租,且只有两年过渡期。不得不说:这一条够劲儿!以海淀为例,据说海淀的平均房租价格是124多元/每平米,什么概念?部队的团职房多是70多平米,若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房租就是9000多元,若按照使用面积,将近7000元。转业干部怎么交?这部分中的不少人已是花甲之年,交了高房租后退休金所剩无几,生活水平是不是会骤然下降?无容置疑,这会让相当一部分转业干部陷入生活窘境。说是交了高房租就可以暂时居住,实际是变相不让住。, S1 w+ ]4 ]: Y8 e- U9 l
35号文件,未提国务院 中央军委印发的《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国办发〔2000〕62号)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印发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妥不妥?这几个文件是废止了吗?当然没有,如果废止,也应由原发布者——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废止。35号文件中废止的几个文件中不包含以上文件。; b8 W/ P" _( _  a' a
35号文件,也未提转业干部的住房保障问题。只讲腾退,不谈安置。或者说,把新人当新人,把老人也当新人,没有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妥不妥?
* L" C0 A$ o: c* d/ V: c6 S" a5 f6 y  r还有,目前居住在部队的还有一些未购买统建房的职工,有职工子女(父母已去世),还有其他地方人员。而35号文件里没有提及这部分人。如果说这部分人都允许在部队居住,只让转业干部腾退房子,妥不妥?! |' h; F" H; M6 Y/ M1 |( ~  G* i
35号文件,是这次大规模清房的“尚方宝剑”,应该是深思熟虑、充分论证调研下出台的。  g6 l: ]. _6 Y9 H
但关于35号文件,有很多问题想问问有关部门。* o8 {- p) a" y4 M6 l3 L
文件出台前,有关部门是否对居住在部队公寓房的转业干部特别是自主择业干部作过全面调研?自主择业政策实施整整二十年(2001-2020年),现已成为历史,全国的“历史人物”有多少?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历史人物”有多少?他们现在的生活状况尤其是住房情况是否掌握?安置到地方政府或事业单位的转业干部,为什么至今还居住在部队?! w+ ]- U' g  p) ~- c
文件制订时,有关部门是否了解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以往出台的复转军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是否考虑过与这些政策的延续性和一致性?国务院、中央军委于2000年9月出台《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国办发〔2000〕6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于2001年1月出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12个部门于2001年8月出台《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2001〕国转联8号);2020年11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35号文件与这些文件特别是国务院62号文件有诸多不一致的地方,强制执行的话,是否违反了国策?
' T* I: O/ V. ~6 {文件发布后,有关部门是否组织居住在部队的转业干部学习了解文件精神?是否进行宣贯并给予答疑?文件既然涉及转业干部,为什么带M?
, t# t5 k4 ?( t; v文件执行时,有关部门是否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一百零四条?该条提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而35号文件第五十条也提出“本办法自2023年5月22日起施行。”可实际执行中,为什么清房对象范围扩大到了2023年5月22日前的转业干部?这是否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1 f3 h9 Q1 T+ O2 I. D. |
不少转业干部因未得到住房保障,早把部队现住房当作了安身之处、终老之地,不少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地址都是所居住地。! i4 u8 ^( Y" i, L: G
而35号文件似乎没有考虑到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只讲腾退,不讲安置,转业干部怎能接受?清房如何顺利执行?1 S% q3 `* l0 Y
对待曾经为国防事业作过贡献、立过战功的转业干部,只有“腾退和交高房租”两种方式吗?' f; k  z+ F4 {4 p2 ~: X( H" j
中国有句老话:人走茶凉。现在这么没有“温度”地清理转业干部,感觉现在这“茶”已不仅仅是凉的问题了……3 j# }% g) X  A2 \3 f" r
2001年9月,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1〕国转联8号)(以下简称国转联8号文件)。
4 l! O& t- ^6 X( U$ u文件明确指出:“从今年(2001)年起,将有部分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发〔2001〕3号和国转联〔200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抓紧构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体系。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他们退役金的核拨与发放、住房补贴与医疗保障……等问题的解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办法。军地之间、部门之间要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同努力,为推进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的改革作出应有的贡献。”
; r& l: X, e5 ]5 Z( A: u( F8 ~$ _转业干部住房保障涉及军地多个部门,所以军地10多个部门才会在20多年就联合发文。文件里也非常明确提出军地之间、部门之间要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同努力,为推进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的改革作出应有的贡献。
! G. w7 e2 p5 O$ w( T/ K4 K而事实又是怎样的呢?不用说,军地之间、部门之间没有协作好,导致部分转业干部目前仍滞留在部队。
/ z, d( V$ G+ Z2 w, }- O0 i1 e7 V历史的帐,本该由军地相关部门共同协调解决,现在让转业干部个人承担后果,显然,转业干部无法接受。1 \8 {+ l8 [) Q" r$ f
当年出台文件的部门,有的已随机构改革而撤销或更名,但军地之间、部门之间共同努力解决转业干部安置的这个思路是正确的,应该继续并积极履行。5 ~6 J" I$ B7 N2 y) m$ v- \7 O' K( s
解决转业干部的住房保障涉及方方面面,不是一个简单的事儿。但相信,只要军地相关部门联动起来,办法总比困难多。比如安置,比如置换,比如货币补偿,等等。只要军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履职,有计划分步骤解决滞留在部队的转业干部住房保障问题,部队清房还会是件“棘手”的事情吗?' ~: _+ J. u0 Q3 `6 H/ C. [, ]
# _/ b' c) A1 t# R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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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3 21:08:58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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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7 18:36: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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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0 16: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之所以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根源在于有些政客根本就是法盲,大凡懂以下三条法理之一,绝对不会有比郭徐谷之流更甚的清房举措:
2 S5 k: V& P+ q0 X. B0 ~一、国不与民争利  Z, @, \5 |+ @' Y/ S' F- m  @
二、信赖利益保护
# T' o) M* z% v; ~0 E% l2 w三、法不朔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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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4 09:28:34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觉洪 发表于 2024-5-21 19:20* V8 u6 W7 A% a
一边领着住房补贴,一边占着公寓房的便宜,确实不合适

& }1 g0 I5 k; _( w  Y买经适房住着经适房的人还领着住房补贴,你觉得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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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4:03:50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lxy 于 2024-5-24 21:34 编辑
+ d5 n0 W9 j0 [. D: G- b: O& {  {) w" N6 X- u9 e5 n- ~
关于部队的房产好多人政策可能还不太了解 ,
; V/ t/ @7 ^8 E& O; `3 s7 P# Y        第一阶段:房改前。1998年以前我们国家都是单位保障住房的主要模式,部队包括退役人员也是军队或者转业安置的地方单位保障。当然这个保障不一定能全部保障 ,就是当年地方的单位人员也不是保障人人都能分得到房的, 他是根据条件排队,特别是接近1998年房改前不久入职的人员,可能好多人都没有解决地方单位的福利房。# k" T% M! n) ^- \# x! n, K
         第二阶段:房改时期。 1998年全国房改政策颁布,开始货币化保障的进程 ,1999年部队根据国家的房改政策制定了军队房改政策,当时就把部队的一些相对独立位于生活区的房子划归房改房(比如干休所住房,相对独立的生活区住房等), 一些房划为公寓房。房改房按照当时的政策标准,对于符合房改房条件的人员,交了几万块钱就变为个人产权了 或者由于某些原因虽然没办理地方房产证,但是属于个人的房改房。这种肯定是符合当时国家和军队政策的 ,人家也是理所应当的。6 h2 j6 U0 }- U- j
        关于公寓房1999年的房改政策就规定:公寓房主要保障现役居住,退役以后应该逐步置换腾退 ,只是一直没有严格执行而已 。这也是目前一直没享受过房改房, 没享受过后期部队经济适用房,没有入库统建房的 一二线高房价地区居住在公寓房的退役人员面临的最大问题。
9 \1 r' ?& _# y" Y1 R( @5 b6 g        论坛中为什么有人说的2000年以前退役的,和2000年以后退役的,采取两种不同的清房对待方法呢 ?就是由部队房改以前和以后保障的不同政策而采取不同的对待方法!
+ J! l, K& c7 ~" R3 t0 i        同时,部队建立了货币化的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并且把1999.12以前服役期间一次算清以前的住房补贴计入个人住房补贴账户。当年虽然这个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不高,特别是2008年以前 部队的住房公积金一直很低 ,比如说2006年的时候, 一个正营一年的住房公积金只有380块钱!(确实是一年公积金380),住房补贴是基本工资的40.9% 。 并且呢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不能像地方一样贷款还款 ,只能退役的时候结算 。6 r8 C1 x) M- F4 `4 ~" ?8 T
2008-2012年以前 ,一个正营一个月的公积金三四百块钱。
9 v6 I" D& @8 W/ f3 k) u4 g5 A   大约到2012年,公积金才变成全部工资减去非全部人员统一享受的津补贴以后,再乘以 12% 。
% ~2 ?% Y3 O! v1 F         第三阶段,半货币化加不公平的部队经济适用房时期。也就是从2000年以后,这个时期部队经济适用房由各单位自行建设,自行解决经费 ,地皮等等问题 。由于各单位情况条件不一样 ,地方政府大多数不配合,只有少数地方政府便宜划拨土地或者利用部队内部土地批复建设,由于各单位机构所处的位置,机关的大小,能量不同,形成了非常差距大的苦乐不均 。部队经济适用房一般要求达到团级以上才能有资格购买, 但是对于有些条件好,房子多的单位,也有可能家属在驻地的连级也可以购买。这就造成了各地区各单位极大的不公平, 不合理 。有的地方连级也可以购买 ,有的地方师级都没有这种房子。 因为经济适用房本质上说是一种福利性质的商品房 ! 以相对低的价格购买,还可以享受 国家和地方的住房补贴 ,公积金等等 ,这都是有国家和部队的政策规定合理合法的 !
+ J' p- G. J5 D      还有就是地域不同造成非常大的差距 ,一般四五线城市一套房子只值个20万 ,而一线城市一套房子值个上千万 ,艰苦地区可能什么都没有 。一线城市一套房子比大多数艰苦地区的人奋斗一辈子的工资还要多的多 。
7 l; D  J8 x+ I; C, B         第四阶段,货币化加一定级别条件人员的统建房。好像大约从2014年以后,可以申请首套房利用军队公积金贷款,虽然额度低,手续繁琐,但是总算迈出第一步。另外由于各单位苦乐不均 ,以及国家经济适用房政策的退出,同时为了解决军改大量干部退出现役,作为促进军改的福利,2016年左右提出统建房,全军统一建设,统一标准分配,并且只针对2016-2020年军改期间,正团以上 ,服役20年以上(个别艰苦地区副团以上)退出现役的人员或者临近退休条件的团级以上,安置地有统建房项目的人员 可以入库 。
% E# s' z" |1 f2 O虽然符合军龄级别条件的,但是安置地没有统建房项目的,不是军改期间退出现役的,也不可能入库分房。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大多数享受不到。- s; V: j6 Z+ \3 @" A' r! n
        第五阶段,纯粹货币化。按照去年军委下发的住房政策 ,2035年以后全部不建设任何保障住房 ,全部货币化 。只建设保障现役的公寓房。基本上2027年以后开始就很少建设统建房了 。同时,现役的公积金、住房补贴可以提取或者随工资发放 。并且现役个人公积金开始从去年缴费3%,以后要逐步过渡到个人也缴费12% ,达到双边12%,与地方一致,彻底进入货币化保障时代 。(2012年到2022年部队公积金都是单边国家的12%的公积金,个人不扣不交公积金)
0 d4 X" K% K9 ?" a( K( E* l       越是货币化越是科学公平 ,越是福利房越是不公平 ,不科学 ,只能是部分人能享受到特权和福利。
- B0 a  f" e/ y6 \7 p1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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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长值: 10210

发表于 2024-5-24 14: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按当时国家和军队规定办,才是符合法律法规的根本办法,而不是一刀切,显得无能无情且违法:1999.12.31之前分房的,进行一次房改或置换售房区房改- D: N$ g2 u5 A" c, F
2000.01.01以后分房的,进行军地经适房或其他房保障; Q& f( Y- M% y9 V. D
2023.05.22以后分房的,按35号文件统建房或货币化保障。
, _; ^6 ~, ?3 Q' V% ~5 E! f6 z6 a2 W( r. q: o8 N- R(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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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2 19:06:54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lxy 于 2024-5-23 16:32 编辑 3 Q& G* Y2 S: _
3 U( U8 b% Z* S4 Q. n# w
1.最起码军委联合地方政府,和开发商谈判,在房价高的一二线城市,低价集中拼团采购一批商品房,费用全部由购房人承担,以减轻购房人的负担,有利于腾退公寓房。: v9 R9 L( L  u! |7 j( {
2.按照市场价6折左右收房租比较合理,因为以前部队住房政策太落后于时代造成不少人错过了买房时机或者买不起房子/ w3 ^) H% @! \3 a* O6 f
3.入库统建房的退役人员,也不应该按照现役的标准收房租,起码应该增加几倍,否则就不公平,都是退役人员,就应该一视同仁 。
3 o- c" ?; \3 C,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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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08:42:28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过尘起沙飞扬 于 2024-5-21 08:44 编辑 ! \0 n/ Q$ p- }9 A

$ Q, A" f( f  s( t% O' E唉,唉,唉,我们原来的文件都不执行了,以后谁还会相信*呢,新法管旧法,却不考虑旧法的受众利益,真是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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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08: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月三四千的房补,去二线城市可以租套100以上的房子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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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09: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早走早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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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10: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祝朋友开心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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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10: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了,估计其他区也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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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4-5-21 10:58:38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24-5-21 11:01 编辑 ' k! x3 ~" U' C: ?2 s9 m

' x+ D7 W' v0 o- b4 |2 I( z只能静观其变=只能被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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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11:38:28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力度大。符合统建房的,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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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11:44:29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也不乱评论。每个人情况不同,各有各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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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11:53:02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买统建房的,没领补贴吗!!不可能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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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13:09:55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斗胆问一句,是军科院某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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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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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13:42:39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战友,这个通知至少10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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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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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13:52:51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Py43753 发表于 2024-5-21 11:53
& a3 f0 ^4 N/ V  X( _/ I* l# i; a能买统建房的,没领补贴吗!!不可能不清!!!!

1 s3 L9 _/ s, {& y, S* C$ r% G我们大院说的是解决统建房之前和现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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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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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14:23:31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度大但不一定长时间持续,六月中旬以后重心就是保障会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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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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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14:24:01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条条框框的规矩是用来遵守的,不是用来破坏的!遗留问题都是不按规定落实工作产生的,该谁负责谁负责!负责任,务实才是解决问题的万能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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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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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14: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月三四千的房补,去二线城市可以租套100以上的房子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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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0:01
去十八线的话退役金可以不动了  发表于 2024-5-2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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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15: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都想退掉公寓房了,没什么意思,不知道能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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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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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1 16:59:20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入库只是具备了购买统建房资格,进入了排队序列,具体什么时候才能排到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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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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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17: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有人能入库统建房,有的人就不能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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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发表于 2024-11-14 09:14
发表于 2024-6-19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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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18:24:22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蕴籍隽永 发表于 2024-5-21 13:09; C; U3 F4 D, Q, C
斗胆问一句,是军科院某单位吗?
/ }0 b  m8 l0 P% U' Y: I9 T0 T
应该说的就是均可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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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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